自治区系统权力清单指导目录样表.docx
《自治区系统权力清单指导目录样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自治区系统权力清单指导目录样表.docx(2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自治区系统权力清单指导目录(样表)职权类型:组织编制单位:民系人:电话:职权名称子H名称实施部门取权依据行使层级行使内容备注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审批无林业主管部门【行政法规M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第十七条需要临时占用林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占用林地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并不得在临时占用的林地上修筑永久性建筑物;占用期满后,用地单位必须恢复林业生产条件。【部门规章】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2011年国家林业局2号令)第六条建设工程需要临时占用林地的,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临时占用防护林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5公顷以上
2、,其他林地面积20公顷以上的,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审批;(二)临时占用防护林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5公顷以下,其他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20公顷以下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三)临时占用除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以外的其他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10公顷以下的,由设区的市和自治州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四)临时占用除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以外的其他林地面积2公顷以下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自治区临时占用防护林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5公顷以下,其他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20公顷以下的区分具体情况进行说1.原有事项;2.修法家下放新增事项;3.事项;4.设区的临时占用除防护林
3、和特种用途林以外的其他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10公顷以下的区分具体情况进行说1原有事项;2.修法家下放新增事项;3.事项;4.县级临时占用除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以外的其他林地面积2公顷以下的区分具体情况进行说1.原有事项;2.修法家下放新增事项;3.事项:4.自治区区分具体情况进行说1.原有事项;2.修法家下放新增事项;3.事项;4.设区的市区分具体情况进行说1.原有事项;2.修法家下放新增事项;3.事项;4.县级区分具体情况进行说1.原有事项;2.修法家下放新增事项;3.事项:4.县级区分具体情况进行说1原有事项;2.修法家下放新增事项;3.事项;4.说明:1仅行政许可列子项,其他职权事项不列子项;2.实施部门请按照法规条文表述的内容进行填写,如城市主管部门、绿化主管部门、规划主管部门等;3.行使层级按照“自治区”“设区的市”“县级”进行规范填写;4.行使内容依据实际填写,涉及多级共有事项的,原则上要明确职权划分;5.备注栏需要注明属于原有事项、修法或国家下放新增事项或其他需要行政事项等情况,如有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也可以进行填写;6.基本编码由自治区编办统一赋码。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自治区 系统 权力 清单 指导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