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测报警分级及处置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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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秦皇岛市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测报警分级及处置规范1、报警分级规则1)重载普货车辆报警分级规则三类报警:A、分段限速超速报警:车辆行驶速度超过当前道路限速值;B、终端超速报警:车辆行驶速度超过100KM/H;C、疲劳驾驶报警:指道路运输驾驶员连续驾驶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D、离线报警:车辆离线超过24小时。二类报警:A、单位时间(10分钟)内连续超速报警5次或时间段(30分钟)内累计超速报警超过10次;B、严重超速报警:行驶速度超过道路限速值50%以上;C、严重疲劳报警:超过疲劳驾驶规定时间后继续持续驾驶100分钟以上;D、车辆离线超过72小时。一类报警车辆半个小时
2、内连续出现2条及以上二类报警。2)“两客一危”车辆2G北斗部标设备报警分级规则三类报警A、分段限速超速报警:车辆行驶速度超过当前道路限速值;B、终端超速报警:车辆行驶速度超过100KM/H(客)或80KM/H(危险品);C、疲劳驾驶报警:指客运车辆驾驶员日间(6点至22点)连续驾驶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夜间(22点至次日6点)连续驾驶车辆超过2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危险品道路运输车辆驾驶员连续驾驶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D、离线报警:车辆离线超过24小时。二类报警A、单位时间(10分钟)内连续超速报警5次或时间
3、段(30分钟)内累计超速报警超过10次;B、严重超速报警:行驶速度超过道路限速值50%以上;C、严重疲劳报警:超过疲劳驾驶规定后继续持续驾驶100分钟以上;D、车辆离线超过72小时。一类报警A、车辆半个小时内连续出现2条及以上二类报警;B、客运车辆凌晨2点-5点上路运营。3)“两客一危”车辆主动安全设备报警分级规则主动安全报警项目说明除平台超速、疲劳等常规报警外,DSM及ADAS雷达监测设备还提供如下主动安全报警内容:驾驶员生理疲劳报警、分神驾驶报警、接打电话报警、抽烟报警、驾驶员异常报警、前方车辆碰撞报警,车道偏离报警,车距过近等报警。三类报警A、平台超速报警:车辆行驶速度超过当前道路限速值
4、;B、终端超速报警:车辆行驶速度超过100KM/H(客)或80KM/H(危险品);C、疲劳驾驶报警:指客运车辆驾驶员日间(6点至22点)连续驾驶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夜间(22点至次日6点)连续驾驶车辆超过2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危险品道路运输车辆驾驶员连续驾驶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D、主动安全单次报警:驾驶员生理疲劳报警、分神驾驶报警、接打电话报警、抽烟报警、驾驶员异常报警、前方车辆碰撞报警,车道偏离报警,车距过近报警等;E、离线报警:车辆离线超过24小时。二类报警A、单位时间(10分钟)内连续超速报警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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