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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南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 1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2. 1应急指挥机构2.2应急指挥机构职责3、监测预警与信息报告3. 1预防预警信息3.2 预防预警行动3.3 预警支持系统3.4 信息报告4、应急响应4. 1事件分级4. 2分级响应4.2 应急处置4.3 信息发布4.4 应急结束5、善后工作5. 1善后处置5.2调查评估6、应急保障6. 1人力保障6.2 财力保障6.3 通信保障6.4 交通运输保障7、监督管理1.1 宣传、培训与演练1.2 责任追究8、附则8 .1预案管理与更新9 .2预案制定与实施1、总则1.
2、1编制目的建立健全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机制,高效、有序组织必需的应急运力,保障妥善处理各类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湖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湖南省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1.4 工作原则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运转高效。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2. 1应急指挥机构省交通运输厅设立湖南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
3、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由省交通运输厅厅长任指挥长,分管副厅长、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厅运输处、厅安全监督处主要负责人及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分管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由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2. 2应急指挥机构职责1. 2.1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全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和相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组织实施本预案,并根据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应急行动或适时宣布应急结束;负责评估、报告和通报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做好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应急演练和其他相关重大事项。2. 2.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贯彻落实
4、省道路运输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工作部署;制定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程序和工作细则;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和市(州)、县(市、区)运管机构落实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防止事态蔓延;负责受理、核实、报告道路运输突发事件信息;承办省道路运输应急指挥部的指令下达、记录和督查以及预案执行情况的收集、汇总和上报等工作。3. 2.3现场指挥机构湖南省道路运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现场指挥机构由事发地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责任单位负责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3、监测预警与信息报告3. 1预防预警信息向以下部门联动获取信息:各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气象、公安、经济和信
5、息、商务、国土资源、水利、地震、卫生等部门,以及公众举报和反映可能发生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信息。3.2 预防预警行动各级运管机构有关人员应注意接收预警信息,根据不同预警级别,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各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应根据预警信息,有针对性地做好应急准备。3.3预警支持系统3.2.1 建立全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网络。开展道路运输、客货运站和危险化学品贮运情况等方面调查,掌握地区分布情况和动态,做好运输生产工作。3.2.2 建立资源数据库。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体系,应急人员、队伍、车辆、设施设备等进行有效管理,以便各级应急指挥机构能随时掌握、调阅、检查这些资源的地点
6、、数量、性能、状态等信息情况。3.4 信息报告3.4 .1报告程序值班员值班发现或接到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报告时,及时与事发地有关部门联系,迅速确认突发事件性质和等级,并向上级应急机构报告。3.5 .2报告内容应急情况报告应快捷、准确、直报、续报。突发事件快报及续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I)事件单位的名称、负责人、联系电话和地址;(2)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3)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4)事件的简要经过,已采取的措施;(5)其他需上报的有关事项。4、应急响应4. 1事件分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按其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一般道路运输突发事件(IV级)、较大道路运
7、输突发事件(III级)、重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级)、特别重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I级)四级。5. 1.1一般道路运输突发事件(IV级)可能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1)道路客、货运输站场发生一次1人及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IOOO万元以下的;(2)剧毒品运输泄漏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IOOO万元以下,或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3)因市场商品短缺及物价大幅波动可能引起抢购和市场混乱事件,急需县级交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紧急物资运输的。(4)需要发出道路运输IV级预警的其他特殊情况。6. 1.2较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In级)可能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1)市内两个及以上县(市、区)已同时
8、启动IV级应急响应的;(2)道路客、货运输站场发生一次3人及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3)剧毒品运输泄漏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IOOO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以下,或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4)因市场商品短缺及物价大幅波动可能引起抢购和市场混乱事件,急需市级交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紧急物资运输。(5)需要发出道路运输In级预警的其他特殊情况。7. 1.3重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II级)可能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1)省内两个及以上市(州)已同时启动IU级应急响应的;(2)重要城市人口密集地区4.0级及以上地震级;或者震级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可能
9、造成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死亡和重大财产损失或严重影响的;(3)道路客、货运输站场发生一次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及以上、1亿元以下的;(4)剧毒品运输泄漏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及以上、1亿元以下,或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5)因市场商品短缺及物价大幅波动可能引起抢购和市场混乱事件,急需省级交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紧急物资运输;(6)其他需要发出道路运输级预警的特殊情况。8. 1.4特别重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I级)可能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1)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家处置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等国家专项应急预案发布I级预警响应时;(2)大中城市
10、或人口密集地区发生6.5级及以上地震,造成30人及以上死亡(失踪),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及以上的;(3)道路客、货运输站场发生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故,造成30人及以上死亡(失踪),或危及50人及以上生命安全的;(4)剧毒品运输泄漏可能造成道路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使区域生态功能丧失,对相关地区正常生产、生活可能造成重大影响、重大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破坏;(5)影响大,波及范围广,涉及人数多,出现大量病人或多便死亡病例,影响和危害严重的公共卫生事件;(6)因市场商品短缺及物价大幅波动可能引起抢购和市场混乱事件,急需交通部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紧急物资运输;(7)需要
11、发出道路运输I级预警的其他特殊情况。4. 2分级响应4. 2.1IV级响应一般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发生后,县(市、区)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立即启动W级响应,并组织实施应急工作,同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市(州)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5. 2.2HI级响应较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发生后,市(州)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立即启动山级响应,并组织实施应急工作,同时将有关情况报告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6. 2.3级响应重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发生后,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立即启动II级响应,并组织实施应急工作,同时将有关情况报告省人民政府和国家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7. 2
12、.4I级响应发生特别重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后,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立即向省人民政府和国家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情况,并提请国家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启动I级响应。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在国家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指导下进行应急工作。省道路运输应急指挥部应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启动有关道路运输的应急方案,保障物资、旅客的及时运输,为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提供公路运输保障。根据突发事件状况,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指导和帮助做好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8. 4信息发布道路运输突发事件信息发布遵循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发布工作。9. 5应急
13、结束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结束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道路运输应急任务完成;现场抢救活动(包括人员搜救、处置、火灾爆炸危险或危险隐患的排除等)已经结束;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所造成的大规模污染损害基本得到控制和消除;受危险威胁人员已安全离开危险区并得到妥善安置。确定符合应急结束条件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及时研究决定终止应急响应。5、善后工作5. 1善后处置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发生后,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组织下开展有关工作。征用物资、运输车辆的补偿,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补偿。5.2调查评估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结束后,省道路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事发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成因、
14、应急处置措施等方面进行调查分析,编写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总结评估报告,通过总结评估,找出预警和处置环节中的经验和教训,逐步完善应急机制,提高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对责任事故,事发单位应找出管理上的漏洞和不足,提高管理水平,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6、应急保障6. 1人力保障根据车辆数量和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门技术人员、驾驶人员。道路运输人员一般由驾驶员、押运安全员和带队负责人员组成。驾驶人员应具有驾驶相应车辆的从业资格证。6.2财力保障道路运输应急资金根据有关规定,由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分级负担原则予以承担和保障。7. 3通信保障各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运输企业应配置专用电话,
15、电话同步录音装置、传真机、电脑、互联网终端,充分利用现有通信资源,当现有通信能力不能满足需求时,应启动备用通信系统,保障通信联络畅通。各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应按标准,配备车辆运力,建立省、市、县三级运输应急保障数据库,确定保障车辆的提供单位、数量、驾驶员名册等。车辆应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应急储备运力单位、运力数量、类型及人员数量应逐级报备。7、监督管理7.1宣传、培训与演练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应加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法律、法规和应对常识的宣传,加强道路运输管理工作人员、应急处置专业队伍的业务培训,促使其熟练掌握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知识和技能。各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应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演练,提高实战能力。7.2责任追究对玩忽职守且造成重大损失的,有关部门(单位)要依法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违反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8.1预案管理与更新省交通运输厅根据情况变化,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完善。8.2预案制定与实施本预案由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制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