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通办”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变更服务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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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川渝通办“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变更服务指南一、适用范围适用于重庆市、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的变更事项。二、法律依据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费质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令第8号)第十八条地质灾害防治单位名称、住所发生变更的,应当在有关事项变更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向单位登记注册地的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交有关部门的核准材料,申请换发新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第二十二条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与其他单位发生合并或者由事业单位整体转制为企业,需要变更单位名称的,应当向单位登记注册地的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换发新的地质灾害防
2、治单位资质证书。除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材料外,申请单位还应当提交上级单位或者主管部门关于合并或者转制的批复文件;企业无上级单位或者主管部门的,应当提交企业合并方案及企业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三、受理机构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四、决定机构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四川省自然费源厅五、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六、受理条件地质灾害防治单位名称、住所发生变更七、申请材料目录(一)资质申请书(变更);(-)名称或住所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Z)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或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单位名称变更的文件;(四:因单位合并或改制需要变更单位名称的,还应当提交上级单位或者主管部门关于合并或者转制的批复文件;企业无上级单位或者主管部门的,应当提交企业合并方案及企业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五)单位人员变化说明(仅单位名称变更提供)。(注:申请材料均提供电子版)/九锂票未济程决鸟理材料洁然星4冢绿加、锂1误认力让宗才、徒肝胆9n小T作PI+的弹伐根乃惊冷不必弗十一、结果送达按照申请人提交申请时选择的方式发送办理结果。(包括邮寄送达和窗口取件,选择邮寄送达的应注明收件地址、电话、姓名等信息)十二、审批决定证书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换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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