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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9地下水资源的管理水资源是不可替代的自然资源,是人类生存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在整个水资源系统中,地下水是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我国水资源总量居世界第六位,但我国人口众多,人均水资源占有量只有2500m3,约为世界人均水量的1/4,在世界排第110位,已经被联合国列为13个贫水国家之一。我国水资源短缺、水旱灾害频繁;水资源与人口、耕地分布极不协调,特别是北方水少地多,水资源短缺,许多地区对地下水开发利用产生极大的依赖性。1990-2000年间,我国北方浅层地下水开采率达到了 43%,其中海河平原区113%、海河南系高达134%、海河北系104%,辽河和黄河平原区浅层地下水开采率达到74
2、%和49%、山东半岛达到83虬 近年来,随着人口增长或经济发展,地下水开采不合理、污染严重以及由此引发的生态环境问题日趋加剧,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国家高度重视地下水资源保护,近年来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积极理顺水资源管理体制,依法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加强水资源评价规划等基础工作和地下水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推进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但从总体上看,我国地下水资源管理依然较为薄弱,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加强地下水保护的要求。因此,进一步加强地下水资源的管理是变化着的生态环境要求,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的必然趋势。一、地下水资源管理的目的、任务地下水资源管理是在充分了解地下水资源和开发利
3、用状况以及动态变化的前提下,运用行政、法律、经济、技术、教育等手段,对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实施组织、协调、监督,实现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这里地下水资源状况是指资源的赋存、资源的数量和质量;开发利用状况不仅仅是开发利用量,还包括开发利用程度、机井密度与状况、开发利用中出现的问题等等;动态包括水质、水位和水量的变化。地下水资源管理的基本目的就是采取科学的措施,保证在地下水资源开发中做到最优规划、最优评价、最优设计和最优开采运行,把开采或排泄地下水可能或已经造成的危害降低到最小,使用水者在经济、技术、社会和环境上获得最大的效益。地下水资源管理的任务就是采取有效地组织措施,
4、通过水文地质人员、管理及开发和用水者的共同努力,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将地下水从规划调配、评价、开采利用到保护水资源、保护环境,以及开源节流等一系列环节,全部纳入科学管理之中;建立管理模型,实施最优化的论证与选择,以满足各方面对水的需求,或权衡利弊,保证重点用水对象的要求。二、地下水资源管理的内容地下水资源管理是水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指地下水资源权属管理和与权属管理有关的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的行政管理。包括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对水资源的分配、开发、利用、调度和保护进行管理,以水资源可持续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地下水资源管理涉及内容很广,既包括中华人民共和
5、国水法(第二部)等有关法律法规确立的管理工作,同时也涉及与地下水管理有关的技术工作内容。就水行政管理方面来讲,地下水资源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地下水资源评价、地下水资源规划、地下水资源管理、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监督管理、地下水资源保护、地下水动态监测与信息发布等。L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是水资源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制定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政策、编制工作的基础。地下水资源调查又称水文地质调查,其目的是查明天然及人为条件下地下水的形成、赋存和运移规律、地下水水质水量的变化规律,为地下水资源评价、开发利用、管理保护以及治理相关生态环境问题提供一手资料,地下水资源调查主要采用地质调查方法
6、和水资源调查方法进行;地下水资源评价包括地下水资源数量评价、质量评价和开发利用评价,它要求在客观、科学、系统和实用的基础上,遵循地表水与地下水统一评价、水量水质统一评价、地下水资源利用和保护统一评价等原则。2 .地下水资源规划地下水资源规划是指在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活动中,对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目标及其功能在相互协调的前期下做出的总体部署和安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对于地下水规划组织编制及贯彻落实地下水资源规划,是地下水资源管理的重要内容。地下水资源规划的目的是科学评价和合理配置地下水资源,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改善生态环境,科学合理地利用地下水资源,实现水资源合理开发、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系统保护相协
7、调。3 .地下水资源权属管理我国宪法第九条和水法第三条规定: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即国家拥有水资源的所有权。水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水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由此可见,地下水水权包括地下水资源所有权和使用权,并对所有权和使用权实行分离管理。我们一般讲的水权,主要指水的使用权。按照水利部水权制度建设框架,地下水权属管理主要包括制度是界定、配置、调整、保护和行使水权,明确政府之间、政府和用水户之间,以及用水户之间的权、责、利关系,从法制、体制、机制等
8、方面对水权进行规范和保障。4 .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监督管理地下水开发利用监督管理主要指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开发利用地下水活动的监督管理。主要包括地下水取水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地下水取水工程登记及档案管理、地下水取水工程运行及报废监督管理等。5 .地下水资源保护地下水资源保护是指为防止和治理不恰当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或人类活动而造成地下水超采、污染或破坏,所采取的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综合措施。主要包括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地下水水源地保护、矿产资源开发区地下水保护、地下水污染预防、地下水补给等。6 ,地下水动态监测与信息发布管理(1)地下水动态监测管理地下水监测是开展地下水资源评价规划
9、、合理开发利用和优化配置调度的重要基础工作。其地下水动态监测指标主要包括地下水水位、水温、水化学成分以及井、泉的流量等。地下水监测管理主要包括:一是制定地下水监测站网规划,完善地下水监测井网。在地下水超采区、大型漏斗区、重要水源地、地表水严重污染区和生态环境保护区,要建设一批国家重要地下水监测井。二是要做好地下水监测资料的分析。加强地下水动态分析,开展地下水预测预报,揭示地下水开发利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地下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管理和保护的建议和措施。(2)地下水资源信息发布地下水资源信息发布,是按照国家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的地下水资源信息。主要包括:地下水动态、地下水资源信息、
10、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及其管理状况、地下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状况等。目前,我国有关地下水资源信息发布主要形式是中国北方平原区地下水通报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地下水通报。三、地下水资源管理的措施为使水资源得到有效的管理,必须从经济、法律、行政和技术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一)地下水资源管理的经济、法律措施1 .经济上的措施 由于对水的需求量不断增加,用传统的简单方法从自然界取水已不可能。经常需要采用现代的工程措施如修建水库、引水渠道以及抽水站、自来水厂等,也就是说需要投入大量的活劳动和物化劳动才能获取,这样就使水具有了商品的属性。因此取水用水就要交纳水资源费和水费,管理水的部门就要讲
11、求经济效益。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我国长期以来无偿地或低价地供水,特别是农业供水,水的价格与价值长期背离,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水费收入不能维持其运行、维修和更新改造,导致工程效益日益衰减,导致工程老化失修,以致不能抗御意外灾害,这种状况必须改变。2 .法律上的措施 为了合理地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水资源,还必须制定水的法律和各种规章制度,由政府颁布并严格执行。我国依法管水起步较晚,自1984年起,我国在总结历史的经验和参考国外水法的基础上,开始了制定水法的工作。1988年1月,我国第一部水法在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从1988年7月1日起实施,此后我国在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水
12、资源的实施方面有了法律依据。在第一部水法实施多年后,我国于21世纪又对水法作了修改,第二部水法于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02年10月1日起实施。新的水法对我国原来的水资源管理体制所存在的弊病作了一些改革。(二)水资源的行政管理措施1 .国内外现行的水资源管理体制目前世界各国水资源管理体制主要有:以行政机构为基础的管理体制;以流域(区域)为主的管理体制;其他的或介于两者之间的管理体制。水的主管机关,有的国家是国家级的水资源委员会;主管机关的性质,有的是权力机构,有的是协调机构;也有的国家(如日本)则没有没立这种统一的机构,是由几个部门协调管理水资源工作
13、。我国国务院设有全国水资源与水土保持领导小组,其日常办事机构设在水利部,负责领导全国的水资源工作。根据水法规定,国务院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为水利部,负责全国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工作,其主要任务为:负责水资源的统一管理与保护等有关工作;负责实施取水许可制度;促进水资源的多目标开发和综合利用;协调部门之间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的水资源工作和水事矛盾;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跨省水资源的分配方案和水的长期供求计划;加强节水的监督管理和合理利用水资源等。除中央统一管理水资源的部门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建立了水资源办公室。许多省的市、县也建立了水资源办公室或水资源局。与此同时,在全国七大江河流域委员会中建立健全了
14、水资源管理机构,积极推进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的制度。2 .我国水资源的管理体制及改革1998年以前,我国地下水资源采取分级、分部门管理模式,地下水缺乏统一、高效的管理;水资源管理较为混乱,水权分散,形成“多龙治水”的局面。例如,气象部门监测大气降水、水利部门负责地表水、地矿部门负责评价和开采地下水、城建部门的自来水公司负责城市用水、环保部门负责污水的排放和处理,再加上众多厂矿企业的自备水源,致使水资源开发和利用各行其是。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重新调整了管理部门职能划分,将地下水管理职能划入水利部,改变了“多龙管水”、工作交叉、责任不清的局面。近年来,水利系统在加强地下水管理,强化地下水
15、监测、合理配置和有效保护等方面作了大量工作。水资源管理体制的改革是贯彻落实水法的关键工作和重要任务,也是推进水资源实现统一管理的首要目标。实践证明,原水法规定对水资源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实际上却造成了 “多龙管水”、条块分割,既不能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又造成了水资源的严重浪费,使我国本来就紧张的水资源更趋紧张。为此,新水法在修订中,吸收了国内外水资源管理和立法的新理念和成功经验,根据我国水资源管理的实践及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规定国家对水资源实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新的管理体制。也就是说,改革的重点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加强和充分发挥流域机构在水资源统一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要切实落实行政区域对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努力探索,逐步建立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三)地下水资源的技术管理措施地下水资源管理不仅涉及水文地质学的各个领域,而且涉及与地下水开发活动有关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技术经济环境等诸多方面。地下水资源技术管理,除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