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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在平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预案(2023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目录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二)编制依据(三)适用范围(四)预案体系(五)工作原则二、组织机构及职责(一)组织机构(二)机构职责三、预报预警(一)风险评估(二)预警分级(三)监测预报(四)预警发布(五)预警解除与调整四、应急响应(一)应急响应分级(二)应急响应启动(三)总体减排要求(四)应急响应措施(五)应急响应终止(六)信息报送和总结评估五、保障措施(一)组织保障(二)经费保障(三)物资保障(四)信息联络保障六、信息发布(一)应急预案发布(二)预警信息发布七、应急演练八、预案管理(一)预案宣传(二)预案培训(三)预案备案(
2、四)预案修订条件九、责任追究十、附则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依据有关规定,修订形成本预案。(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聊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聊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聊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版)等。(三)适用范围适用
3、于在平区行政区域内出现除沙尘天气外的重污染天气时的应急工作。(四)预案体系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应当包括本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辖区内相关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各乡(镇、街道)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方案,按照规范要求编制的应急减排清单,以及辖区内列入限产、停产、轮产、错峰运输和错峰生产企业编制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减排操作方案(即“一厂一策”)。(五)工作原则以人为本,积极预防;统筹兼顾,差异管控;属地负责,部门联动;信息发布,社会参与。二、组织机构及职责(一)组织机构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负责全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区指挥部指挥长由区长担任,副指挥长由
4、分管副区长担任,区政府有关部门为区指挥部成员单位。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区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生态环境局在平区分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市生态环境局在平区分局分管局长兼任。(二)机构职责区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组织、协调全区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与解除、应急响应、检查评估以及责任追究等工作。区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贯彻区指挥部的决策和部署;组织编制并发布区级应急措施清单;组织重污染天气相关信息发布和上报;组织相关单位督导应急响应措施落实;组织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进行分析、总结;组建重污染天气综合协调组、督导检查组、问责组;承担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1 .综合协调组由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5、)、市生态环境局在平区分局牵头,组织区委宣传部、区气象局、区公安局、区交警大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教育和体育局等部门组成综合协调组,对参加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单位进行综合协调;应急预警发布后,每天调度各成员单位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结束后,调度各单位上报应急总结。2 .督导检查组由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在平区分局牵头,组织区公安局、区交警大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等部门组成督导检查组,负责对各相关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响
6、应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3 .问责组区指挥部组织区纪委监委、区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在平区分局等部门组成问责组,负责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不力的部门单位和有关企业追究相关责任。由区纪委监委负责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部门单位,依法依纪追究责任。由区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在平区分局对应急响应期间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止生产,除予以经济处罚外,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详见附件1三、预报预警(一)风险评估重污染天气是大气污染物排放、气象条件和二次转化综合作用的结果,影响人们正常生活,危害人体健康。因此,依法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是预防
7、和缓解重污染天气影响、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的必要措施。(二)预警分级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统一采用空气质量指数(AQI)指标。1细颗粒物(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气AQ1日均值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三级。黄色预警:预测日AQI200或日AQI150持续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橙色预警:预测日AQI200持续48小时或日AQI150持续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红色预警:预测日AQI200持续72小时且日AQI300持续24小时及以上。2.臭氧(03)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标准:预测
8、日AQI150持续2天及以上。(三)监测预报重污染天气实行城市预警。对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气,当预测到未来空气质量可能达到预警条件时,要提前24小时以上发布城市预警信息。对03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气,当预测03浓度可能达到预警条件时,可以发布预警。市生态环境局在平区分局、区气象局配合市环境信息与监控中心、市气象局做好数据收集处理、现状评价以及趋势预测等工作。聊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发布的区域预警信息,作为在平区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的重要依据。(四)预警发布区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发布的预警信息后,立即启动预警机制,向需要采取措施的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
9、部门发布预警指令。预警指令包括:重污染天气出现的时段、预警等级、不利气象条件情况、主要污染物指标以及未来一段时期内的趋势定性分析。针对企业和公众的预警信息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据专项实施预案发布。(五)预警解除与调整区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发布的预警解除信息后,及时转发发布预警解除信息。区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发布的预警升级或降级信息后,及时转发发布预警等级调整信息。四、应急响应(一)应急响应分级1 .对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气实行分级响应,对应预警分级,将应急响应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In级应急响应、级应急响应、I级应急响应。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
10、I级响应。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级响应。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I级响应。2 .对03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不分等级。当发布03预警时,启动。3重污染应急响应。(二)应急响应程序区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发布的预警信息后,不再发布预警及启动应急响应的文件,按照本区应急预案立即启动应急响应,采取与预警等级对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及相关企业在接到预警通知3小时内,按照各自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并通知到相关部门组织落实减排措施。应急响应时,区指挥部办公室适时派出监督检查人员对辖区内落实应急减排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三)总体减排要求1 .动态修订
11、减排清单按照要求及时修订区应急减排清单,充分利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污染源普查和源清单编制成果,对涉气企业“应纳尽纳”。负责施工扬尘源、移动源管理的相关市级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要求及时报送当年施工工地、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等基础数据信息。应避免对居民供暖锅炉和对当地空气质量影响小的生活服务业采取停限产措施。2 .切实落实减排比例认真核算应急减排基数和各级别预警条件下工业源、扬尘源和移动源清单的应急减排比例,确保满足应急减排要求,实现预期应急减排效果。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应急响应期间,全区全社会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主要污染物在I
12、n级、II级、I级应急响应下,减排比例应分别达到10%、20%、30%以上,可结合自身实际调整SO2和NoX的减排比例,但二者减排比例之和在HI级、级、I级应急响应下,不应低于20%、40%和60%。污染物减排目标要分解落实到工业源、移动源和扬尘源应急减排清单。03为首要污染物的应急响应期间,以应急减排清单为基础,将VoCS和NOx排放重点源纳入管控,全区全社会VoCS和NOx减排比例一般均不低于20%,依据市级管控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应急响应时VoCS和NOx的减排措施,确保污染物减排能够达到降低03浓度的效果。(四)应急响应措施1 .实行差异化应急管控。为进一步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
13、污,更好地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对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实行绩效分级和差异化管控,对涉及民生需求的工业企业、重点建设工程实行应急保障。(1)重点行业工业企业依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的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3年修订版)(以下简称指南)和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补充说明,持续对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绩效分级,按照A、B、C、D四个等级和引领性、非引领性企业标准,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实施差异化管控。评为A级和引领性的企业,可自主采取减排措施;B级及以下企业和非引领性企业,减排力度应不低于指南要求。(2)保障类工业企业对涉及居民供电、供暖、承担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
14、圾或危险废物、重大疫情防控物资生产、能源保供等保障民生和城市正常运转的工业企业以及涉军、涉政类生产企业,纳入保障类企业管理,实施“以热定产”或“以量定产”。应认真审核需纳入保障类的企业名单,原则上对于重点行业内的保障类企业,应达到B级及以上绩效等级水平。对承担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或危险废物等保障民生任务的企业,要统筹民生任务分配,严禁故意分散处置任务。对涉及外贸出口、战略性产业、新兴产业等工业企业,涉及教学用书、政治性材料印刷企业以及民生需求的农药、医药生产企业,可以纳入保障类清单,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减排措施。对保障类企业要从严把关,确保污染防治设施高效完善、环境管理规范、运行稳定且达标排放。保
15、障类企业经聊城市人民政府同意,可纳入豁免企业清单管理,在预警期间仅准许从事特定保障任务的生产经营,若超出允许生产经营范围,或未达到相关环保要求的,一经发现,立即移出保障类清单。(3)重点建设工程对重点保障性建设工程,包括应急抢险和省级及以上重点工程,需要纳入保障类的,经聊城市人民政府同意,在污染防治措施满足山东省扬尘管控要求的情况下,纳入扬尘源豁免清单,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减排措施,不得采取全面停工、停产措施。如保障类工程未做到绿色施工相关要求的,一经发现,立即移出扬尘源豁免清单。(4)小微涉气企业对于非燃煤、非燃油,污染物组分单一、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中无有毒有害及恶臭气体、污染物年排放总量IOO千克以下的企业(对于季节性生产企业,应按上述要求以日核算排放量),在满足城市总体减排要求的情况下,可不采取停限产措施。(5)非重点行业工业企业执行市指挥部办公室在全市范围统一制定的非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应急减排措施。2 .精准实施应急减排措施对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企业,应当组织制定重污染天气减排操作方案(“一厂一策”),载明企业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主要涉气产排污环节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并据此确定不同级别预警下的应急减排措施,明确具体的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