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性幼儿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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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示范性幼儿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推进我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进一步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更好实现幼有所育,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四川省示范性幼儿园是指达到四川省示范性幼儿园评估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经教育厅认定的幼儿园。第三条四川省示范性幼儿园评审坚持严格标准、注重内涵、促进发展、示范引领等基本原则,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评审,教育厅负责抽查、认定并授牌。经评审认定的四川省示范性幼儿园,其
2、原隶属关系、管理主体不变。第二章申报条件第四条申报幼儿园应达到以下条件。(一)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园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依法治园,办园行为规范。(二)幼儿园经费保障、师生比符合国家和我省相关要求,设施设备配备达到我省幼儿园技术装备规范基本要求,满足基本教育教学需要。(三)办园规模6个班以上(含6个班),且有平行班。(四)幼儿园办学特色鲜明、成效显著,教师素质强,保教质量高,社会效益好,达到标准。第五条近3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报省级示范性幼儿园。(一)严重违背幼儿教育规律,小学化现象比较严重的;(二)教师有严重违反职业道德,有虐待、体罚等虐童行为
3、的;(三)违反政策规定乱收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四)安全管理“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发生过一般及以上安全稳定责任事故,有重大违纪违规事件;(五)有其他不符合四川省示范性幼儿园基本条件的行为和现象。第三章认定程序第六条教育厅每年2月向各市(州)分配下发四川省示范性幼儿园年度(批次)申报名额数。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每年3月至5月组织县(市、区)按照有关规定自愿申报。第七条幼儿园自评。幼儿园依据四川省示范性幼儿园申报条件(见本文件第四条、第五条)和对照标准逐项开展自评,形成省示范性幼儿园申报材料(包括幼儿园办园情况汇报、自查报告、申报信息表和特色材料),通过“四川省示范性幼儿园管理信息系统”上
4、传相关数据和材料,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第八条县级初核。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依据申报条件、标准的各项指标进行初核,初核得分90分以上的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向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报。第九条市州评估。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组在实地考察、调查访谈、资料查阅等考查评估的基础上,合理利用第三方监测评估数据,形成简要的评审报告及结果,于5月底以文件形式上报四川省示范性幼儿园评审委员会。第十条省级认定。在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评估的基础上,每年6月四川省示范性幼儿园评审委员会对各市(州)报送的年度(批次)省示范性幼儿园评审工作进行抽查、复核,达到标准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教育厅命名为“四川省
5、示范性幼儿园”。第四章组织实施第十一条各地要结合人口流动趋势和学前教育发展实际,进一步优化幼儿园布局。按照“硬件从实,软件从严”的原则,防止以创建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名义超标准修建豪华幼儿园。在确保硬件条件安全、够用、实用的基础上,注重幼儿园特色、内涵发展,提升幼儿园办学水平。第十二条幼儿园主办单位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举办和管理职能,积极为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建设和发展创造必要的条件,促进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均衡、合理分布。引导民办幼儿园积极参与创建活动,树立一批示范性民办幼儿园。第十三条教育厅成立四川省示范性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省教育厅领导、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省督学、教科研专家、省级示范性
6、幼儿园园长等组成。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处。第十四条教育厅建设“四川省示范性幼儿园管理信息系统”,对省级示范性幼儿园申报、评审、认定、复核、动态调整实现全过程信息化管理。第十五条四川省示范性幼儿园实行总量控制和动态管理。(一)四川省示范性幼儿园实行总量控制。到2023年,四川省示范性幼儿园原则上控制在IoOo所左右,名额分配主要根据各市(州)在园幼儿占比计算并明确,从2023年至2023年,教育厅逐年向各市(州)分配省级示范性幼儿园的名额。(二)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必须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和标准开展评估,教育厅评审委员会对市(州)申报幼儿园抽查中,凡发现未达到标准或弄虚作假的,一律给
7、予取消幼儿园参评资格和全省通报批评的处理,取消参评资格的幼儿园次年不能再申报,并核减幼儿园所在市(州)下一年度(批次)的申报名额。(三)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实行动态管理。对已认定为省级示范性幼儿园的,原则上各市(州)每3年要进行一次全面复核评估,并通过“四川省示范性幼儿园管理信息系统”提交评估报告。评审委员会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复评抽查,提出幼儿园动态管理复评意见。复评达到标准的幼儿园,继续保持省级示范性幼儿园资格;复评不合格的幼儿园,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标准的,由教育厅撤销省级示范性幼儿园称号;被撤销称号的幼儿园,自撤销称号之日起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四川省示范性幼儿园。第十六条示范性幼儿园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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