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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化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方案为巩固危险化学品三年专项整治和风险集中治理成果,深化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根据应急管理部深化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方案和我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聚焦重大安全风险,深化大型油气储存基地风险评估整治,提升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应用水平,指导大型油气储存基地有效应用气体检测、紧急切断、视频监控、雷电预警“四个系统”;全面开展中小型油气储存企业风险评估整治,推动中小型油气储存企业建设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并有效应用,督促中小型油气储存企业配齐气体检测、紧急切断、视频监控“三个系统”并有效应用
2、;组织实施专家指导服务,及时指导督促、协调解决油气储存企业在安全风险评估整治、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应用和“四个系统”配齐应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化学品储罐区专项整治“回头看”,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工作;注重建立完善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长效机制。二、重点任务(一)深化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防控。1搞好平台建设应用。组织开展大型油气储存基地企业端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应用专项督导检查,指导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对照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指南(试行)要求,规范功能模块,丰富应用场景并全面应用,及时发现问题、优化完善;配合应急部选树大型油气储存基地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示范企业,发挥示
3、范带头作用,带动中小型油气储存企业加快平台建设步伐,提高企业安全管理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2023年6月底前完成)2.提升系统应用水平。推动企业完善系统应用规章制度和预警响应工作机制,确保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四个系统”和中小型油气储存企业“三个系统”精准敏捷,提升安全风险智能预警、主动防控能力。结合大型油气储存基地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应用专项督查,组织专家对系统建设应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指导服务,协助解决企业在系统建设应用中存在的问题。(2023年6月底前完成)3,优化风险监测预警功能。拓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的油气储存企业功能模块,结合大型油气储存基地企业端安全风险智能
4、化管控平台建设应用情况,发挥示范企业示范作用,配合应急部将试点企业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重要功能模块接入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开展重要功能模块信息接入试点工作。(2023年6月底前完成)(二)开展油气储存企业风险评估整治。4,企业对标自评。所有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油气储存企业,组织专业人员依据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试行),对照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细则(试行)及时开展安全风险自查评估工作,形成企业安全风险对标自评报告,列出自评组织情况、发现主要问题、自评结论、整改措施和落实情况以及问题隐患清单等内容,并把问题隐患清单及时录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2023年4月底
5、前完成)5 .专家指导服务。部、省两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非央企油气储存企业的专家指导服务,有关中央企业总部负责本系统油气储存企业的专家指导服务工作,组织开展现场督导检查,对企业自评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对企业开展安全风险深度评估,复核企业安全风险等级。有关央企总部和省级应急管理部门指导油气储存企业搞好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应用;同时,督促大型油气储存基地配齐应用好“四个系统”、中小型油气储存基地配齐应用好“三个系统二(2023年7月底前完成)6 .问题隐患整改。各油气储存企业对照自评、深度评估和专家指导服务发现的问题隐患,“一企一策”搞好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有关央企驻X总部、省应急管理厅与地市应急管理
6、局一道,指导、督促相关企业及时完成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闭环管理。对安全距离不足等短期内无法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问题隐患,相关企业要制定整改计划并进行安全风险分析,从安全管理、个体防护、应急处置等方面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确保安全。(2023年10月底前完成)7 .市级执法验收。针对企业自评、深度评估和专家指导服务发现的问题隐患,地市应急管理部门(含XX示范区、航空港区)对辖区内所有油气储存企业(含央企)问题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执法验收,督促企业“一企一策”搞好整改落实、保持动态清零,实现高和较高安全风险等级企业动态清零。(2023年10月底前完成)8,部级督导核查。应急管理部结合重大危险源企业消地联
7、合专项检查督导,开展中小型油气储存企业评估整治工作核查,重点检查中央企业总部和省级应急管理部门专家指导服务情况,中小型油气储存企业“三个系统”配备应用情况,油气储存企业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进展情况,高和较高安全风险等级企业动态清零情况。(2023年12月底前完成)(三)深化化学品储罐集中区整治。9 .深入开展化学品罐区专项整治“回头看”。省应急管理厅对照关于开展化学品储罐区安全风险评估整治工作的通知(应急厅(2023)209号)有关要求,组织开展化学品储罐区评估专项整治“回头看”,指导市县应急管理部门按照企业清单逐一核查储存介质情况和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2023年5月底前完成)10 .持
8、续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打非治违工作。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建立完善安全监管机制,深入排查整治各类问题隐患,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从严查处非法储存、超范围经营危险化学品行为以及无仓储经营原油、成品油情况,严厉打击以普XX学品名义擅自经营原油、成品油、液化石油气等行为。(持续开展)(四)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长效机制。I1建立完善企业年度对标自评机制。油气储存企业对照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细则(试行),每年组织专业人员深入开展自评,编制自评报告,评定企业安全风险等级,问题隐患清单及时录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持续开展)12.建立完善专家深度评估工作机制。有关央企驻X总部和省应急管理厅组织专业
9、技术力量,每3年对本系统、本地区的油气储存企业开展一次深度评估,编制深度评估报告,核定企业安全风险等级,问题隐患清单及时录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持续开展)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有关央企驻X总部、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成立工作专班,制定落实方案,明确工作要求,组成专家队伍,抓好贯彻落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有力的工作举措,确保各项措施得力、各项工作落地。(二)深化专题培训。应急管理部组织对中小型油气储存企业评估整治工作开展专题培训,对有关工作安排及材料进行解读,指导有关单位和企业认真抓好落实。省应急管理厅分别在3月底、9月底前,对全省油气储存企业骨干力量和安全监管相关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央企驻X总部对本系统有关企业开展宣贯培训。(三)定期会商研判。有关央企驻X总部、省应急管理厅及时发现上报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按照应急管理部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和企业及时进行会商研判,定期分析研究有关问题、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四)强化调度督查。建立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月调度机制,对工作完成进度、工作完成质量等情况及时进行调度和通报,适时组织开展现场督导检查,及时督促解决有关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