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老院公建民营合作协议书(参考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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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敬老院公建民营合作协议书(参考模板)甲方:乙方:为加快*县 乡镇/街道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完善*县 乡镇/街道敬老院的养老配套设施,扩展养老服务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县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实施办法(试行)*县农村敬老院公建民营的实施方案(试行)*县农村敬老院(含老年养护楼)公建民营考核评估细则(试行)*县农村敬老院(含老年养护楼)公建民营考核评估表及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现就*县 敬老院“公建民营”相关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运营期限及履约保证金1 .合作期限为一年,从一年月一日起至 年月日。期满本协议自然终止。2 .在签订本协议之日,乙方
2、应向甲方缴交 元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乙方以押金形式向甲方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主要用于乙方造成的设施设备异常损坏赔偿及考核抵扣,乙方异常退出的风险化解、协议期内约定义务未执行等。协议期限内,出现上述异常情况的,甲方在履行相应财务手续后,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数额;协议期满后,若未出现上述异常情况,甲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给乙方。3 .运营管理期协议期满,乙方应在协议期满10日前结清其应承担的所有费用并办理完毕敬老院移交和退场手续。乙方在运营管理期内无违约行为发生,则在乙方退场之日起15日内,甲方对敬老院进行验收并收回。二 “公建民营”管理事项1 .甲方将*县 乡镇/街道敬老院(具体以现
3、状为准)实行“公建民营”由乙方运营管理。合作协议签订后,乙方在管理期间,必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接受甲方及各行政主管或者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并及时更正不正当或缺陷的行为。2 .在“公建民营”管理期内,乙方必须在敬老院的法定业务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3 .在“公建民营”管理期内,乙方独立核算,依法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负责甲方敬老院设施设备的完好,及时修缮,加强管护,并自行承担修缮、管护费用,对于固定资产(房屋主体、床、沙发、电视机、热水器、洗衣机、冰箱(柜)、消毒柜、监控设备等)发生自然损坏需要维修和更换的,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需要更换的必须书面经甲方同意及时更换。4 .
4、乙方在有效运营管理期内,如发生医疗责任、员工工资和社会保险等引起的劳动争议,违反法律法规所造成的罚款及其他民事纠纷、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5 .在有效运营管理期内,国家省、市、县出台的新的相关政策和文件,乙方必须遵照执行。三 “公建民营”管理条件1 .乙方须保留原敬老院的用途,不能办成医院或康复(园)中心。乙方必须确保服务用途不改变,承担社会公共服务职能,为入住特困人员提供优质、安全的养老服务。2 .县民政局招聘农村敬老院管理临聘人员工资由县民政局按原方式发放。因自愿辞职、到龄退休、不履职等被解聘造成人员减少的,县财政资金不负担增补人员工资。若因工作需要,乙方可适当增加县民政局
5、招聘的临聘人员绩效奖,增加绩效奖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自行招聘人员工资由乙方负责按时发放并报县民政局。3 .乙方须保持敬老院的公益性质,妥善解决“特困供养”人员入住。4 .乙方必须持证照合法经营,相关证照由乙方负责办理。5 .乙方须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监督,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整改。6 .乙方在运营管理期间,应严格履行各项管理和服务职责,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各项安全工作。如运营管理期间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或者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7 .乙方如需对敬老院进行维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事先须征得甲方同意并报民政局备案。维修及设备采购费用在2000元以下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维修及设备采购费用
6、在2000元以上的由乡镇街道在农村敬老院运转经费中解决。维修及设备采购后形成的固定资产全部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移或提出任何补偿。8 .乙方需根据项目的特点制定经营管理服务方案,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公布服务承诺,其经营管理服务方案须符合国家、地方以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9 .乙方不得以本项目的运营权向第三方进行转包、担保、保证、抵押或其他有损害甲方权益的行为。敬老院原有的土地、房屋等国有资产的产权性质不变,乙方不得以国有资产进行抵押、贷款、融资等。10 .乙方要根据服务对象人数和服务需求,按规定比例合理配置护理人员,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提升护理水平。要配备适用的护理设施、设备和必要
7、的专业人才(社工、医护、消防管理人员)。甲方每月考核结果作为乡镇(街道)按报账程序要求划拨乙方经费依据。县民政局不定期评估分值在90分以下(不含90分)为不达标。对评估不达标的敬老院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在规定时限内部未完成整改的,县民政局有权要求乡镇(街道)不支付运营相关费用和取消运营资格,且乙方不能提出任何赔偿和其他要求。四 “特困供养”入住人员相关费用支付县民政局根据甲方上报的入住人员基本医疗生活费、自理等级评估等资金总额,按当年执行政策标准划拨到甲方,甲方每月根据*县农村敬老院(含老年养护楼)公建民营考核评估细则(试行)考核结果支付给乙方。经甲方考核合格后,甲方按月将县民政局拨付的乙方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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