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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汽车修理厂经营管理制度一.生产经营管理制度为了加强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报修、统一安排、统一结算、以高质量和优质服务迎接客户,以新的机制、新的管理和制度约束人,开展不同形式教育员工和实行多劳多得,按劳分配的原则,激励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企业效益,特制如下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奖惩制度企业可根据厂里实际情况自行建立)。1、进厂维修的车辆应到生产技术部门报修,技术员、质检员根据驾驶员报修项目,用检测设备检测诊断,视情修理的原则决定修理项目,填写报修单,统一安排作业。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必须签定维修合同,注明维修工期,修后质量保证期和车辆预算修理费金额。2、办理车辆交接手续、工具、
2、装备存放,交接车人需签字。3、热情接待进厂修车客户,以诚信为本、顾客至上、质量第一、合理收费为宗旨,接受车辆维修预约和车辆修后使用跟踪,虚心听取客户的意见、要求、希望和投诉,并做好相应记录。4、做好外协加工件的交接工作,并交待加工标准和要求,以优质快速运回交付装配。5、做好出厂车辆结算(工时、材料分项计算)工作。6、收集技术资料,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和提供相关技术数据及解答技术问题。7、企业设施、设备的管理、检查、监督和使用及维护情况。8、厂内的消防安全和生产安全的日常检查教育管理。9、员工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服务质量和技术培训教育工作。10、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检查落实和部门关系的协调。以
3、上生产经营管理制度由生产技术部门负责执行。二、维修质量管理制度1、贯彻执行国家和交通部颁布的有关汽车维修的技术标准和地方标准。2、严格执行三检制度,执行汽车维修技术标准和工艺规程。3、收集、交流汽车维修行业维修信息、开展技术咨询和质量诊断工作。4、组织单位内部管理人员及质量检验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5、受理汽车维修质量问题的申诉,负责进行调解和处理。6、车辆进厂、维修及竣工出厂,必须由专人负责质量检验,并认真填写检验单,一、二类维修企业对进行汽车整车修理、总成修理、二级维护的车辆必须建立汽车维修技术档案。档案内容包括:维修合同、检验单(进厂检验单、过程检验单、竣工出厂检验单)、合格证(副本)及
4、结算清单。7、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实行出厂合格证制度(小修和专项修理除外),维修质量不合格的车辆不准出厂。车辆维修竣工出厂时必须按竣工技术条件进行检测、并向托修单位提供由出厂检验员签发的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8、执行车辆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质量保证期内,车辆发生故障或损坏,承修单位和托修单位按下列规定划分责任。(1)因维修质量造成的车辆故障或损坏,维修企业应负责及时返修,由于维修质量问题而造成的异常损坏或机件事故,由承修单位负责。(2)由于托修单位违反使用规定或驾驶员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车辆事故或损坏,不属于维修质量,经济责任由托修单位自负。9、托修单位与为维承修单位发生维修质量纠纷时,可向汽车
5、维修行业管理部门申请技术分析和鉴定,并进行调解,所发生的检查、试验、分析、鉴定等费用均由责任方承担。双方经调解仍有争议时,可向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诉或向法院起诉。10、对不按技术标准修车,维修质量不能达到技术标准的维修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为了保证生产正常进行,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家庭幸福,特制定本制度。1、全厂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任何人不得违反。2、工作时不得随意离开岗位,不得在厂区内打闹、追逐、大声喧哗、非工作需要不得随意到其它部门走动、聊天、不准带小孩进厂。3、必须按规定着装,工作时间着劳动保护服,不得穿拖鞋上班。4、厂区内禁止吸烟和严禁无证开车。
6、5、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车辆在厂区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5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6、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除在用的以外应按指定位置存放。7、生产车间、油料存放点处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所有员工应能正确使用消防器材。8、工作灯应采用低压(36伏以下)安全灯,工作灯不得冒雨或拖过水池使用,使用前应检查导线及插头是否良好。9、手湿不得搬动电源开关或电源插座、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丝、铁丝代替。10、非维护电工不得启用备用电机,不得搬弄配电盘上的开关及电器设施。11、建立和健全安全管理队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把安全责任落
7、实到人,做到人人有责,人人防范,减少和避免一切事故的发生。12、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总开关。13、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清除场地油污和杂物,并将机具设备整齐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车间整齐清洁。四、设备管理制度1、大型设备和通用设备,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做到定期检查、定期维护,完善落实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2、正确合理使用设备、精心维护设备、禁止违章、违规操作,严格执行各种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杜绝事故发生。3、乙烷、氧气、电焊、亚氟保护焊机,由操作人员管理,必须按操作规程作业,每次作业完工后及时清理并放回原位,每月底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4、设备实行日常检查维护,例行保养、季度保养、
8、年度保养制度,并做好维修保养记录。5、建立、建全设备管理登记台帐(包括新增或调出)、维修保养和报废处理记录,随时掌握设备运行情况,确保生产正常进行。6、车间内各电源、保险箱、灭火器、灯、线路、开关、插座等每月底定期检查,做到发现隐患及时解决。7、加强员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培训,提高员工操作技能,发挥设备在生产中的作用。五、计量工具管理制度为加强计量工具的管理,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准确使用,特制定如下制度。1、计量工具由专人负责统一存放保管,每年度要年检,确保量具精度。2、领出使用时做好领用登记,登记处需有领用人的签字记录。3、使用人员操作必须严格按照规定使用。4、使用时必须轻拿轻放,不
9、得有扔、敲打的行为,如有损坏照价赔偿。5、每次使用完毕后,由操作人员负责清洁干净,并完好无损的交还保管人存放。六、人员培训管理制度1、进厂技术工人(包括学工)必须参加生产技术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工作,培训由生产技术部门负责。2、培训内容(1)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工纪律和职业道德。(2)机动车的结构及工作原理,维修装配数据的基本知识。(3)机动车的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4)机动车保养相关知识。3、根据生产需要有计划、有组织输送技术骨干外出学习或参加职业技校短期培训,提高员工技术水平,确保维修质量。4、参加行业主管部门上岗培训,持证上岗。5、召开现场临时会,针对发生
10、的维修质量事故,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现场作技术分析,教育培训员工,促进技术的提高和加强责任心。6、组织全体员工每季度召开一次座谈会,就机动车维修保养问题进行交流和探讨,先进经验互相学习、难题集体攻关。七、配件管理制度1机动车配件采购必须有计划的进行,由生产技术部门提供采购计划,经财务部门和厂领导核定采购数量、金额,交采购人员办理。2、注意市场预测,了解配件商情和企业用件进度,确定本企业组织进货量,对需要量大的配件应建立与配件商直达供货关系,加速资金周转,减少配件采购的次数和库存积压。3、建立采购配件登记制度,记录购买日期、供应商名称、地址、产品名称及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并检查产品合格证等相关
11、证件。4、原厂配件、副厂配件、修复件分别标识,明码标价,供用户选择。5、维修中换下的配件、总成,应当交托修方(车主)自行处理。6、配件出库时,领料人与仓库保管员双方应该核对配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核对无误后双方签字出库。7、仓库保管员应及时、准确做好帐务记录,提供准确的进货数据和盘存,确保财务核对工作正常进行。八、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车间废物、废渣、废轮胎及垃圾集中收集,有效处理,保持环境整洁。2、有毒、易燃、易爆腐蚀剂等有害物质排放要符合国家环保部门有关规定,不得乱丢、乱放,必须放在指定区域内,不得危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3、车间三废(废油、废液、废气)必须放入配置处理三废的设施里,不得
12、乱倒。4、车间排水、通风、吸尘、消声等设施要经常打扫和清洗。每天下班各班组要打扫作业场地,保持车间环境清洁卫生。5、维修作业时,车间的噪声不得影响和干扰周围住户的休息。九、机动车维修档案管理制度1、机动车辆维修档案实行一车一档。2、机动车辆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应建立维修档案。主要内容有:维修合同、维修项目、具体维修人员及质量检验人员,检验单(进厂检验单、过程检验单、竣工出厂检验单)、竣工出厂合格证(副本)及结算清单等。3、换修主要配件名称,如曲轴、气缸、活塞等修理尺寸,装配间隙数据必须填写记录存入档案。使用微机登录备案,以备查验。4、随车的机动车辆技术档案,作业完毕时承修方按说明填
13、写相关内容,签字盖章后交与车主方随车出厂。5、机动车维修档案必须指定专人保管存放,保存期为二年,使用微机管理车辆维修技术档案时,必须同时保存一份纸质档案。十、机动车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为了规范机动车竣工出厂合格证的使用、发放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1、机动车竣工出厂合格证必须指定专人到运管部门领入,做好编号登记,由专人管理。2、机动车竣工出厂合格证由生产技术负责人(或总检验员)领取使用,并加盖修理厂公章和质量检验专用章,方可生效。3、机动车维修完工,如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经检验合格后,由检验员、试车员签字,生产技术负责人(或总检验员)签发机动车竣工出厂合格证。4、生产技术负责人(或总
14、检验员)签发机动车竣工出厂合格证应做好发放台帐记录,每月底将合格证发放台帐上报管理部门备案。5、三单一证,车方或驾驶员签字,才能生效,并将该资料存入档案。6、禁止伪造、盗卖、转借或签发虚假的机动车竣工出厂合格证。十一、质量保证期制度为确保机动车维修质量,让用户放心的来,满意的去,特制定质量保证期制度。1员工严格按照客户指定的项目、内容作业,不得漏项或减项,不得扩大范围,如需增加项目或更换大件,主动征求客户同意后再进行作业。2、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作业项目,不得坑蒙欺诈客户,有好的建议,可向客户及时反馈,不得擅自作主。3、交接车辆时,要主动告知车主驾驶人员应注意操作的事项,确保机械正常走合。4、
15、承诺质量保证期:整车修理20000公里或IoO天总成修理20000公里或IoO天二级维护5000公里或30天一级维护、小修、专项修理2000公里或10天5、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6、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7、客户自购配件,承修单位对托修方的竣工车辆不承担质量保证责任。8、由客户自购配件所造成的任何车辆故障或损坏由客户自行负责。十二、用户须知1、进厂时请将车辆停放在待修区,关闭电源、拉紧手刹。2、进厂后请客户主动配合厂里工作人员的安排和接待工作。3、请客户到生产技术部门报维修项目,并配合技术人员检查、验收和咨询等工作,客户办完交车手续后到客户接待室休息。4、车辆维修竣工后,生产技术部门请客户检查,验收所维修部位,客户认可满意后到生产部门结算工时、材料等费用,客户核对认可无误后双方签字,办完一切手续交车出厂。5、车辆出厂后,按照技术人员交代的注意事项,结合使用说明,按照规定正确操作使用,确保机械正常走合。6、车辆出厂运行在质量保证期内,若出现故障(如异响、温度偏高、漏水、漏油、机油压力指示灯亮等)驾驶员应立即靠边停车,查找原因或通知厂方,告知故障现象,厂方有责任派人前来检查修理、注意千万不能继续驾驶,以免造成更大的事故,请用户给予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