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质量评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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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B3201南京市地方标准DB3201TXXXX-XXXX残疾人居家托养机构服务质量评价Eva1uationforservicequa1ityofhome-basedcareinstitutionsfordisabi1ities(征求意见稿)(本草案完成时间:2023年11月6日)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本文件按照GB/T1.1-2023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南京市残联人联合会、南京
2、市标准化研究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沈群芳、何宁、罗鑫、肖维残疾人居家托养机构服务质量评价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残疾人居家托养机构服务评价的原则、组织方、内容、程序及服务质量改进。本文件适用于残疾人居家托养机构提供的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质量的评价。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012质量管理顾客满意组织投诉处理指南DB32/T2023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3术语和定义DB32/T202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1
3、残疾人居家托养home-basedcarefordisabiIities为分散居住在家庭中的、需要长期照料或护理的残疾人上门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4评价原则A1客观性评价组织或评价人员秉承公正的立场,依据客观事实进行评价。d)全面性评价内容包含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的各个方面。41操作性评价内容具有实用性,评价程序具有可行性,指标要素便于采集、量化。5评价组织方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作为评价组织方。6评价频次残疾人居家托养机构服务质量评价活动每年不少于1次。7评价内容评价组织方应根据附录A的内容对残疾人居家托养机构服务进行服务质量评价。8评价程序A1组织评价8.1
4、.1 评价组织方应提前至少1个月发布残疾人居家托养机构服务质量的评价通知。8.1.2 通知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评价时间、评价要求、评价程序。fi5招募专家8.1.3 2.1应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成评价队伍.8.2.2 专家应满足以下要求: 服务方面的专家具备3年及以上从事家政服务、心理咨询、特殊教育、医疗护理、社会工作、残疾人或养老照护服务的经验; 管理方面的专家具备3年及以上从事残疾人服务机构管理的经验; 学者专家具备3年以上从事残疾人服务相关研究的经验; 财务专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服务、管理方面的专家根据回避原则跨区参与评价。8.2.3评价队伍中从事残疾人照护服务的专家至少1名
5、,从事残疾人服务管理的专家至少1名,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财务人员至少1名。A1实施评价8.3.1评价队伍应制定评价计划,充分做好评价准备,统一专家对评价的认识,推选专家组长。8.3.2评价队伍根据附录A的内容,通过实地检查、资料查验、调查问卷、重点抽查、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评价活动。8.3.3在评价过程中发现残疾人居家托养机构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终止评价活动:提供虚假资料,有伪造、涂改有关档案资料等弄虚作假行为;无正当理由不配合或干扰评价活动。A4公示结果8.4.1 评价完成后,由第三方机构作为评价组织方的应将结果报相关业务主管部门。8.4.2 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应在评价完成后的1个月内公
6、示评价结果,公示期不少于2周。8.4.3 公示期对结果提出异议时,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应复核评价结果,及时修改存在问题的评价结果。9服务质量改进91残疾人居家托养机构应根据评价结果,制定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并限时完成整改,建立长效服务质量监督机制。03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应建立跟踪复查机制,及时复查评价中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附录A(规范性)残疾人居家托养机构服务质量评价指标残疾人居家托养机构服务质量评价指标见表A.1。表A.1残疾人居家托养机构服务质量评价指标评价项目评价内容服务机构组织管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并在有关部门登记备案,具备为残疾人提供居家托养服务的能力,自觉接受社会和业务主
7、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具备固定办公经营场所,有稳定的运营资金保障和完整的运行管理制度至少配备3名管理人员及服务人员管理人员及服务人员总人数和服务对象人数的比例不应低于1:10服务对象应为具有南京市户籍,年龄在16周岁59周岁,经评估符合自理能力较弱、身体及精神状况稳定、无传染病及其他严重疾病、对自己及他人无攻击性或伤害性行为等要求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服务队伍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具有本人身份证明、健康证明熟练掌握相应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对需持证上岗的岗位,应持有有效从业资格和职业资格证书接受一定学时的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相关培训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为残疾人提供社会工作、康复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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