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消防专业队伍招录选拔办法.docx
《森林消防专业队伍招录选拔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森林消防专业队伍招录选拔办法.docx(6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森林消防专业队伍招录选拔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森林消防专业队伍专职消防员招录工作,建设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森林消防专业队伍,依据省政府关于加强全省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的意见(X政办字(2019)200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森林专职消防员招录实行计划管理,严格招录标准,坚持公开公正、平等自愿、竞争择优的原则。第三条招录工作由省应急管理部门XX省消防救援机构组织实施。第四条成立由省应急厅、消防救援总队等组成的森林专职消防员招录办公室,负责招录具体工作。第二章招录条件与范围第五条森林专职消防员招录对象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
2、国国籍;(二)遵守宪法、法律和规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三)自愿加入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四)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六)身体和心理健康;(七)具有良好的品行;(A)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六条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职业院校的消防及相关专业毕业生优先招录。部分从事森林灭火工作年限较长、经验丰富且精力充足的人员,年龄可适度放宽到45岁以下,原则上不超过10%。第七条森林专职消防员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主要从本市(县、区)行政区域常住人口中招录,根据需要也可以面向其他市(县、区)招录。第三章招录程序第八条市级应急管理部门XX消防
3、救援机构,根据森林消防员编配情况和工作需要提出招录需求,报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汇总审核。招录计划应包括编制员额、在编人数、超缺编情况、拟招录数量和拟招录地区等内容。第九条森林专职消防员招录按照宣传动员、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体格检查、政治审核、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公示、录用等程序组织实施。(一)宣传动员。积极协调教育部门、新闻媒体等开展宣传动员,并通过互联网、报刊等发布森林专职消防员招录公告。(二)组织报名。各地结合实际,选择报名方式,确保报名材料须真实、准确。(三)资格审查。森林专职消防员招录办公室对招录对象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确定是否具备报名资格。(四
4、)体格检查。体格检查应在指定的市级三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招录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五)政治审核。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按照规定程序严格考核招录对象的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等,对具有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第八条、第九条所列情形的,政治考核不得通过。同时,应当对招录对象的个人基本信息、文化程度、毕业(就读)学习、主要经历、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以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进行全面核查了解。(六)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体能测试主要考核招录对象肌肉力量、肌肉耐力和柔韧素质等;岗位适应性测试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森林 消防 专业 队伍 选拔 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