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水县非遗传承人考核认定与管理办法.docx
《曲水县非遗传承人考核认定与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曲水县非遗传承人考核认定与管理办法.docx(4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曲水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考核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切实做好曲水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管理和认定工作,依据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拉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特制定曲水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考核认定办法。第一条为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培养和壮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人才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办法西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
2、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对曲水县境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是指经自治区、拉萨市、曲水县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评审认定,各级人民政府命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承担项目传承和保护责任。第三条项目申报推荐、评审认定、管理将结合我县实际,遵循拉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第三至十一条相关规定执行,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第四条曲水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管理及相关义务,在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根据上级文化部门的要求,遵循拉萨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相关规定执行。第五条曲水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
3、性传承人年度考核制度和目标责任管理,根据上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曲水县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县辖区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全年展开的传承工作、带徒情况及开展该项目的活动情况。考核结果将作为传承人是否胜任和申报上一级代表性传承人的重要依据,并作为发放国家级、自治区级、拉萨市级、县级传承人补助经费的依据。如原定的传承人不能尽到传承人的责任和义务,根据实际情况,本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有权重新审定、选拔能更好传承该项目的人选。第六条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实行传习活动补贴制度,曲水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国家级、自治区级、拉萨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传承补助经费都有上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曲水县 遗传 考核 认定 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