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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建设委托管理合同合同编号(甲方):合同编号(乙方):委托人(甲方):受托人(乙方):签订日期1:签订地点:此处的签订日期应与签署页中的最迟签订日期保持致。编制及使用说明1 .本合同文本适用于鲁能集团公司各单位签订的工程建设委托管理合同。合同谈判和签订应以本合同文本为基础。各单位合同管理部门可根据需要组织对本合同文本及合同附件进行细化,根据工程特点编制技术标准。2 .对本统一合同文本条款必须齐全,不能缺项。文本中需当事人填写之处,填写语言应简练、准确,如当事人约定无需填写的,则应注明“无”或划。3 .有关本统一合同文本的其他使用说明见合同文本脚注。4 .合同承办人员应按照本使用说明起草合同,
2、在合同启动内部审核或提交对方前应删除本使用说明及合同文本脚注。5 .如本合同当事人为非法人单位,则由其负责人或负责人的授权代表签字。如本合同由授权代表签字时,需出具合法、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6 .合同签署时,加盖骑缝章。第一部分工程建设委托管理合同协议书O1项目概况O2.项目管理内容和方式O3项目管理目标O4 .项目管理费收取及支付方式15 .目标考核26 .项目经理37 .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38 .词语含义39 .委托人承诺310 .项目管理人承诺3I1争议解决312 .合同份数413 .合同其他条款4签署页5第二部分合同条款6第三部分合同附件14附件1:合同报价清单(
3、报价计取原则)15附件2:组织架构、人员配置计划16附件3:委托人提供办公和生活设施表17第一部分工程建设委托管理合同协议书委托人(甲方):法定代表人:受托人(乙方):(简称:项目管理人)法定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保证投资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打造精品工程,严格控制目标成本,双方就工程委托项目管理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2 .项目管理内容和方式2.1 管理内容:甲方委托乙方组建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按照设计管理+施工管理的模式,对项
4、目进行设计、施工及相关管理工作,主要工作内容,详见第二部分合同条款。2.2 管理方式:由管理方根据“委托第三方管理”的建设模式,负责本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受甲方委托统一管理设计单位、顾问公司以及施工、供货单位,统筹协调各项专业工作进度和衔接,整体把控设计质量和效果及施工质量、安全、进度、成本控制等。管理方在本合同约定的职责范围内行使项目管理权和履行相应职责,以确保本合同约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的顺利实现。3 .项目管理目标设计管理目标:安全管理目标:取得项目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无重伤、死亡事故;无重大设备、交通、食物中毒事故;控制一般事故,建立安全预防规范,相关资料齐全,安全考核达标。
5、工程质量目标: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并达到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关合同要求,确保项目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并达到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关合同要求,不发生一二级重大质量事故。集团每季度对在建项目进行实测实量检查评估,实测合格率均应294%,(项目所在地如有优良工程评选,应取得优良工程)。工期控制目标:按照甲方确定的总体控制计划,方案设计周期:一个月,扩初:一个月,施工图设计一个月,施工工期一个月。投资控制目标:严格控制在甲方主管部门批准的目标成本以内。目标成本计取5%预留金,作为签证、变更以及编制合约规划时不可预见的合同内容(变更签证引起的目标成本变化不超3%)。目标成本不做调整,但因甲方
6、要求对建设规模、建造标准、施工范围、设计变更以及不可抗力等原因引起并经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除外。手续办理工作目标:负责委托方委托办理的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和市政配套的相关手续,委托方和管理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办事程序,工作进度应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廉政建设工作目标:在本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周期内,管理方不发生任何违反廉政协议的行为和其他违法违纪事件。4 .项目管理费收取及支付方式管理费金额(大写):(暂以“目标成本”为基数计取),单方元/in?(建筑面积);该费用中不包括报批报建过程中甲方应付费用及经过甲方同意的招待费。4.1 收取标准:按本项目建设费用(不含预留金,不含乙方自身承担、承建的投资
7、部分)的审计结算金额的_%计取。4.2计取方式:总费用控制在方案阶段目标成本(建安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部分)的296以内,取费基数最终以本项目建安工程费、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费用结算审计金额为准,奖励及罚款以乙方收取的管理费为取费基数。费率为固定费率,不再因人工、物价、费率、汇率、工期等变动而有所调整。4.3项目管理服务期:乙方服务期在建设周期(自委托之日至竣工综合验收备案之日)共个月3个月,合同总价不作调整。超过3个月部分,报价清单中人员工资、办公费、伙食费、住宿费按实际结算,其它费用不予调整。4.4管理服务费用支付:按阶段付款。4 .4.1委托项目施工图设计完成(经政府主管部门图纸联
8、合审查通过)后支付第一笔款5 .4.2项目开工后,双方约定按工程进度节点支付项目管理费用,每次支付队付至项目管理合同价的85%时暂停支付,直至结算完成;6 .4.3项目结算完成(发包人、设计人、承包人书面认可工程设计、施工竣工结算,且甲乙双方书面认可项目管理服务费结算)后,付至项目管理服务结算价的97%;7 .4.4项目管理服务结算价的3%作为保修阶段的项目管理费用,待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支付。8 .目标考核8.1 安全文明目标:若本项目工程文明施工不达标,且3次整改无效,乙方须承担相当于管理服务费3%的违约金。8.2 质量目标:奖励办法:当委托管理的项目标段在鲁能集团实测实量检查项
9、排名中不低于前五名的,甲方每次给予乙方奖励,奖励标准为:a)当标段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时,奖金二建筑面积/5(取整)*1.5万元。b)当标段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时,奖金二建筑面积/5(取整)*3万兀O违约处理:当某标段综合合格率在所属区域排名中位于后25%(含)的,每次扣除项目管理公司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a)当标段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时,违约金二建筑面积/5(取整)*1万元。b)当标段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时,违约金二建筑面积/5(取整)*1.5万元。8.3 工期目标:由于非甲方原因导致本工程逾期竣工的,每延期一天,乙方应承担相当于一万元的逾期违约金。8.4 投资目标:建设投资结算金额超过目标
10、成本的,每超出1%,乙方须承担相当于管理服务费5%的违约金。9 .项目经理乙方委托项目经理:。10 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10.1 托合同协议书;10.2 同条款;10.3 方及鲁能集团管理制度及规定;10.4 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双方签订本合同后协商达成一致的补充协议、洽商、签证等具有合同性质的文件均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上述文件及双方签订本合同后协商达成一致的补充协议、洽商、签证等具有合同性质的文件相冲突的,该补充协议、洽商、签证等优先适用,且签订时间靠后者优先。11 词语含义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及本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条款中赋予
11、它们的定义相同。12 委托人承诺委托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为项目管理人提供项目建设的必要条件。13 .项目管理人承诺项目管理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按照项目管理工作范围和内容,承担项目管理任务。I1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提请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12 .合同份数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一份;副本份,发包人份,承包人一份。13 .合同其他条款12.1 设计变更、涉价签证、所涉事项必须先审批后实施,禁止事后补办。紧急情况下(指不立即实施将造成更大损失的),必须在实施完成后的10日内完成审批。12.2 若承包方开具
12、的发票存在假发票、套开发票等违法、违规的现象,发包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款项且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支付该发票金额20%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均由承包方承担,并且该违约金直接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12.3 合同附件作为合同整体的一部分,及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日期:地址:组织机构代码证号:邮编:联系人:电话: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日期:地址:组织机构代码证号:邮编:联系人: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税号:Emai1:第二部分合同条款第一章词语定义、适用的法律法规、语言第一条词语定义1.“
13、项目”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项目管理的项目。2,“委托人”是指委托项目管理任务并在项目建成后实际接收、使用、管理项目的一方。3 “项目管理人”是指按照项目管理合同约定承担项目组织管理工作的一方。4 “项目经理”是指由项目管理人任命全面履行本合同的负责人。6 .“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项目管理工作。7 .“附加工作”是指:委托人委托项目管理范围以外,通过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由于委托人原因,使项目管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造成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8 .“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9 .“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
14、期前一天的时间段。10 .“专业工作单位”是指由委托人或项目管理人授权范围内通过招标采购等方式选择承担本项目拆迁、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和设备供应及安装等工作,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第二条建设工程委托项目管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第三条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第二章双方的权利(-)委托人权利第四条委托人有最终选定专业工作单位、签订合同及支付各项价款(含工程进度款)的审定权,且有权对项目进行审查,对违规行为予以纠正。委托人
15、的指令直接对项目管理人,而不直接对各专业工作单位,根据需要组织各单位召开现场协调会。第五条委托人有权对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核准审批,有权对指令类签证进行审批。第六条委托人有权要求项目管理人赔偿因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致使工期延长、投资增加或工程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第七条委托人有权要求项目管理人更换不称职的项管部工作人员。项目管理人应当于收到更换通知之日起日内更换项管部工作人员。(二)项目管理人权利第八条项目管理人根据委托人授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以下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及协调权。1 .根据委托人对设计文件的批复及有关规定组织选择专业工作单位的工作,并参及合同谈判工作。2 .管理各类承包合同,并按规定审核签认承包人所报的“工程款支付申请”、“设计变更审批表”、“指令类签证审批表”。3 .及有关单位商定处理保修、返修内容和费用,报委托人审定。4 .组织项目各参及方的协调工作。第九条项目管理人有权拒绝委托人提出的本合同约定之外的要求。第十条项目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