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一期)林地流转林木收储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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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宿松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一期)林地流转林木收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科学发展理念,建立健全国家储备林制度,加快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依据安徽省林权管理条例安徽省国家储备林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根据宿松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总体规划宿松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基本原则(-)政府主导原则。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有效、合理开发利用林地林木资源。坚持政府主导调控、分步实施,平稳过渡、有序推进,积极引导群众参与项目建设,确保流转收储工作的有序开展,维护林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2、二)依法公开原则。遵循“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做到“公开、公正、公平二(三)有序推进原则。根据集中连片、有利于规模经营的总体要求,按照流转收储计划整村推进。(四)统筹发展原则。统筹林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坚持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相结合,带动农民就业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相结合的原则。二、工作机制围绕“协同一致、密切配合、全力推进”的工作要求,建立“平台公司+乡镇(街道)+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户”上下联动、利益联结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乡镇(街道)、村组及广大群众积极性,狠抓林地流转林木收储工作进度,持续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宿松县国家储备林建设指挥部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查全县林地流转林木收储
3、工作,研究解决全县国家储备林项目流转收储工作的重要问题。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工作的综合调度,承担具体的业务工作。宿松县森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县森茂公司,系县交投集团子公司)负责国家储备林项目资金筹集、项目建设和经营管理。林地流转及林木收储资金由县森茂公司筹集和支付。各乡镇(街道)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有林地流转林木收储任务的村(居)组建工作专班,搜集项目涉及农户(林权人)的林权证(承包经营权证)、身份信息等,负责发动群众,做好宣传,调解纠纷,抓好林地流转的调查摸底,负责村组林地流转和林木收储,
4、进行登记造册、公示,签订委托流转收储协议,并建立好档案。协助县森茂公司做好国家储备林的管护。三、实施范围安徽省宿松县国家储备林项目(一期)建设方案(2023-2032)中规划范围内的林地,流转林地坡度原则上不大于35。四、目标任务建设期内分年完成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一期)林地流转林木收储19.9万亩的任务。各乡镇(街道)林地流转林木收储分年计划任务见附表1。五、区划调查要求(一)储备林项目实施主体通过招投标确定区划调查单位,编制年度施工作业设计,参与乡镇林权勘界。(二)按照宿松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一期)建设方案规划林地范围,以规划林地小班为单位开展区划调查。(三)若林地小班内有两个以上的林
5、地所有权人,需以林地所有权人为单位开展区划调查,认真填写地籍调查表。(四)在进行林地区划调查时,必须有相关林权人(代表)在场,现场指认相邻林地小班(林地所有权人)界线,填写现场勘界协议,需经现场参加人员签字确认。(五)测绘单位现场勘界测算小班面积,林地流转面积以现场测算的实际面积为准,原林权证面积仅作为参考依据。拟流转收储的林地林木范围内,村集体组织或权利人在其中因修建临时性或永久性基础设施、建筑物、构筑物已占用的面积,应当予以扣除。(六)林分区划调查时,应对小班地块的树种组成、林龄、蓄积、经营情况进行调查,树种以现场调查为准,林龄以现场询问、目测方式进行调查;人工林以造林档案为准,没有造林档
6、案,以访问和现场调查确定;阔叶林以现场调查为准;小班蓄积依据芜湖、安庆、六安地区一元材积表测算;经营管理情况根据现场调查进行综合评价。(七)乡镇、村(居)集体组织根据外业区划调查成果填写林地流转林木收储小班登记表和汇总表。(八)地籍调查表、现场勘界协议作为林权转移登记的重要依据。六、流转收储程序(一)各乡镇(街道)可确定一个村(居)开展试点,然后在区域内全面开展林地流转林木收储工作。(二)各乡镇(街道)组建各村(居)集体组织工作专班,村(居)工作专班开展入户宣传动员,适时召开村(居)集体组织代表大会,讨论确定流转收储事宜。(三)驻村干部、村委干部、林地林木权属单位和个人、林权勘界单位技术人员共
7、同参加区划小班现场勘界和地籍调查,并确定小班权属分户情况。(四)对权属调查分户结果在村委会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五)对权属调查分户结果公示无异议的按以下流程签订协议:1 .农户个人承包林地林木,由农户向村(居)集体组织出具同意流转收储委托书,再由村(居)集体组织与县森茂公司签订流转收储协议。2 .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林权流转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后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集体经营的林地林木由村(居)集体组织直接与县森茂公司签订林地流转林木收储协议。3 .国有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可以采取租赁、联营等方式,县森茂公司与国有林地经营
8、单位签订协议。(六)村(居)集体组织根据地籍调查表、现场勘定协议及签订的林地流转林木收储协议填写流转花名册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林权转移登记。七、林地流转林木收储对象、期限、方式及价格(一)林地流转1流转对象。林地流转对象为农户林地经营权,以及乡镇(街道)、村(社区)、组集体林地和国有林地的经营权。4 .流转期限。林地流转的期限原则上不少于40年。林地流转到期后,根据政策和双方另行协议确定。5 .流转方式(1)国有林地经营权由县财政(国资办)划拨或直接流转到县森茂公司。(2)乡镇政府的林地经营权,由乡镇政府直接流转到县森茂公司。(3)村(居)、组集体的林地经营权,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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