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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计委员会报告(3篇)审计委员会报告(精选3篇)审计委员会报告篇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并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一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曾繁英女士、独立董事王建章先生和董事侯济恭先生组成。年3月10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选举独立董事曾繁英女士、独立董事王建章先生和董事侯济恭先生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由曾繁英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二
2、、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全部亲自出席了会议。会议召开情况如下:(一)年2月7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一年度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和年度内部控制制度自我评价报告,并听取了审计部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和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汇报。(二)年6月5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福建华兴”)为公司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公司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听取了审计部第一季度审计工作的汇报。(三)年7月11日召开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
3、议通过了公司年上半年度财务报告,并听取了审计部上半年审计工作的汇报。三、审计委员会一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主要负责审计过程的监督、核查和沟通工作,重点工作如下:(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能遵守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能针对公司出现的问题提出管理建议。鉴于上述原因,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向董事会提出了续聘福建华兴为公司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福建华兴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讨论与沟通,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重大需关注事
4、项。审计委员会认为福建华兴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审计部在审计委员会的督导下,合理编制年度的内部审计计划,并按审计规范流程和计划对公司及下属各控股子公司的内部控制事项进行了内部审计监督,并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完善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有效防范经营风险,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财务报告及其信息披露,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5、也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监督促进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规则和相关规定的要求,不断完善并落实执行规范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公司各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有章可循和规范运作。在防范企业经营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确保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内部控制。审计委员会通过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
6、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沟通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福建华兴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保障外部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四、总体评价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及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相应职责。特此报告。审计委员会报告篇2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7、”)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年度工作报告如下: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林雷先生、独立董事曹益堂先生及董事吴俊乐先生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林雷先生担任。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1、年1月18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议,认为: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审定的一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同意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2、_年6月16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年第一季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进行了审议,认为: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
8、所审定的一年第一季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同意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3、_年7月31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主要审议公司年上半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进行了审议,认为: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审定的一年上半年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同意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4、年10月28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年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的总体审计策略,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进行充分沟通,并对审计工作提出建议与要求。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年度,我们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
9、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建议公司继续聘请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年度审计的审计机构。2、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监督及评估工作指导情况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
10、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3、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年度我们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要求履行职责,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四、总体评价我们审计委员会成员一年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上市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年,我们审计委员会所有成员将更加恪尽职守,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
11、审计工作,以及公司内外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而不懈努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年4月3日审计委员会报告篇3(被审计单位)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第十条,年月日至年月日(审计实施期间),内部审计对(被审计单位全称,以下简称)年度计时间范围)的(审计通知书列明的审计事项)进行了审计(采用跟踪审计等特殊审计方式的,应当写明审计方式),对重要事项作出了必要的追溯和延伸。本次审计还抽审了(被审计单位简称)所属的等户单位。审计工作按照内部审计准则实施,包括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相关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评价会计报
12、表的真实性,编制会计报表所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作出的重大会计估计的合规合法性,以及经济效益(或绩效)情况。审计工作为本报告提供了合理的基础。一、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本部分的总体要求:反映的内容应当与审计项目的审计目标密切相关,主要表述被审计单位的背景信息,如:被审计单位类型、组织结构;职责范围或者经营范围、业务活动及其目标;相关财政财务管理体制和业务管理体制;使用的会计制度或绩效评价标准;相关内部控制及信息系统情况等。本部分引用的数据如果未经审计核实的,应当注明来源。)(被审计单位简称)应对所提供本次审计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我们已收到(被审计单位简称)(被审计单位负责人
13、职务)(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姓名)和(被审计单位财务负责人职务)(被审计单位财务负责人姓名)以及各延伸审计单位负责人及财务主管签署的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的承诺。二、审计评价(本部分的总体要求:应围绕审计目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他标准,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进行评价。审计评价应以写实为主,评价用语要准确、适度;对审计过程中未涉及、审计证据不充分、评价依据或标准不明确以及超越审计职责范围的事项,不作审计评价。本部分既包括正面评价,也包括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的简要概括。审计评价不能与审计发现的问题相矛盾,要避免同一事项在不同评价段重复出现的
14、现象。)(被审计单位相关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经审计,(对被审计单位相关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审定数)审计结果表明,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审计意见(本部分的总体要求:反映的问题主要包括审计发现的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问题或者其他重要问题,以及依法需要移送处理的问题,但涉嫌犯罪等不宜让被审计单位知悉的除外。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应当提出相应的审计意见。本部分一般按审计发现问题的性质归类,各大类中的问题按重要性原则确定排列次序。同一类问题中本部的问题在前,所属单位的问题在后。本部分内容一般由标题、问题阐述段和审计意见段所组成。)(一)标题:尽可能与审计评价部分的归类保持一致。(二)
15、问题阐述段:一般应包括定性小标题、违法违规等事实描述和定性等要素。其中定性小标题一般应包括对问题的定性和金额;事实描述一般应包括违法违规主体、时间、主要情节、金额、截止审计时的状况等,文字要简洁,避免过多的过程或细节描述。对于归于同一类的若干问题应尽可能合并表述。(三)审计意见段:对违反法律法规的问题,应在此段列明处理处罚意见及相应的法规依据,或者移送处理意见。引用法规应准确、规范,注重针对性。在引用法律、法规时,一般应列明文件名称、具体条款及条款内容;在引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时,一般应列明发文单位、文件名称、发文字号、具体条款及条款内容。处理处罚决定应列明金额,特殊情况无法列明的,应作出说明。对审计发现的其他问题,应提出具体的审计意见(如改进财政财务收支管理,完善内部控制等)。审计期间,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已经整改的,应当表述有关整改情况。四、其他需要解释的情况(可选项。主要是揭示审计发现的由于历史遗留问题或体制、机制、制度不完善等原因导致的问题或现象,需要提请上级部门、有关单位引起重视并逐步研究解决的情况。)五、审计建议(可选项。审计建议非每份审计报告所必须的,必要时,在综合分析审计发现的问题的基础上,提出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健全政策法规、完善体制机制等建议。审计建议应具有建设性和可操作性。)对本次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内部审计将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