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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生乘车安全责任书(14篇)学生乘车安全责任书1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保障学生上学、放学途中的人身安全,根据上级各有关部门的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签订本责任书。一、学生家长(监护人)必须向甲方保证做到以下两点:(1)确保子女上学、放学乘坐交通工具,不是非法营运车辆和超载车辆,例如:无牌证的学生接送车、残疾人代步车、拼改装车、外地车、社会黑车等未经交通营运部门核准营运资格的车辆,所乘坐交通工具必须是检验合格,取得运营资质的车辆。(2)确保本班未满十二周岁的学生,不骑自行车上学、放学,达到十二周岁的学生如果要独自骑车上学、放学,学生家长必须征得学校同意,并和学校签订安全保证书
2、。二、学生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对孩子的人身安全和管教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为使孩子从小就养成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良好习惯,保障自身安全,提高安全整体素质,确保孩子安全健康成长,家长有责任、有义务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培养子女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并加强对子女的法制观念教育特别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引导他(她)们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公共场所秩序和社会公德。三、家长接送子女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四、家长在学校门口接送学生时,务必严格遵守学校的管理规定,不要把自己驾驶的车辆停在学校门口或进入校园内,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发交通事故。五、学生家长要按照学校上放学时间准时接送,切
3、勿误时误点。六、学生家长自行接送子女上学、放学路途中出现的意外事故学校不负任何责任。七、本责任书作为学校方与学生家长签订的安全责任状,一式两份,学校、学生家长(监护人)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学校:(公章)乙方:(签字)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学生乘车安全责任书2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潮州市教育局的有关文件精神,确保我校工作的顺利进行,防范乘车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现由我校(甲方)与学生家长(乙方)签定乘车学生安全管理责任书,其内容如下:1、按我校规定时间、上、下车地点:早上:接,下午:送。2
4、、如有接送地点变更或新到同学的必须与学校及随车教师达成协议后,有安排的情况下带好第一次接送路线及站点。3、如果没有按我校规定时间接送学生,请家长自行安排学生到校上课。4、如果家长没有准时到乘车地点接送学生,校车将把学生带回学校,请家长来校接学生回家。5、请家长按乘车地点、按时间接送,甲、乙双方应以学生安全为己任,各负其责。6、如家长不需要在乘车点接送学生或在乘车点里家长没有接到学生,而又不需要校车带回学校的,请家长直接找班主任和随车教师协商。7、学生早晨候车期间和晚上放学下车回家途中,家长要加强监管,防止意外发生或去网吧、走同学、与不三不四的人接触玩耍等。8、乘车期间不听随车教师的指挥违反规定
5、的安全责任自负。9、上下车不得拥挤,秩序、观看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上下车。10、乘车学生自行使用其他交通工具,不按学校规定乘车,其责任自负。11、乘车学生违反学校规定、不听劝阻擅自离校的,学校将以自动放弃乘车处理,不退任何费用并处以本期不能乘车。12、乘车同学候车期间必须排队、佩戴校卡、红领巾,否则,随车教师有权拒绝上车。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学期末。)金华学校(甲方):学生监护人(乙方):_安全主任:学生家长:日期:学生乘车安全责任书3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明确学校、学生家长的责任,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6、,特签定本责任书。一、学校的责任:1、学校保证按教育部规定开设安全教育课程,做到教材、教师、课时三落实,让学生了解交通规则等基本安全常识。2、学校必须定期召开安全教育形势报告会,有条件的学校要聘请交通警察作交通安全教育报告,培养学生的自防、自救能力。3、学校在校园内醒目位置设立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栏。4、学校定期召开学生家长会议,让学生家长及时掌握上级关于学校安全教育的新形势、新要求。5、学校教育学生坚决不乘坐拖拉机、三轮车、货车、拼装车、报废车、超员车等非法车辆上下学。也不要搭乘其他农用车辆。6、学校不得租用拖拉机、三轮车、货车、拼装车、报废车、超员车接送学生。7、学校检查人员发现非法车辆接送学
7、生时,要及时报告公安交警部门。二、学生家长的责任:1、家长必须制止自己未满12周岁的孩子骑自行车上下学。家长要对未满12周岁的孩子上学、下学全程负责。2、家长教育并保证自己的孩子上学、下学认真遵守交通规则,各行其道,不违章违规。学生家长必须与学校紧密配合,坚决执行学校制定的关于学生乘车安全等有关规定。保证孩子不乘坐拖拉机、三轮车、货车、拼装车、报废车、超员车等非法车辆上下学,也不搭乘其他不合格的车辆。3.家长不得租用拖拉机、三轮车、货车、拼装车、报废车、超员车等非法车辆接送孩子上下学。4.家长私自用不合格车辆接送孩子,如在途中发生意外伤亡事故或其他群体性安全事件,学校和教师不负任何责任,由家长
8、全部负责。5、家长发现有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或超员现象,要及时报告公安交警部门。6、家长在为孩子选择乘坐车辆时,一定要帮助孩子识别车辆的合法性,凡承担接送学生任务的车辆都应具有交通部门签发的营运合格证,并有行驶证,年检合格证,车牌营运标识等。凡不具备上述条件的都将视为非法车辆,家长要注意识别、叮嘱孩子坚决不乘此类黑车。7、对于专门乘坐接送学生的车辆的,家长应与车主签订有关协议,并教育孩子不乘坐拥挤车,不乘坐超速车,同时注意遵守乘车协议,在过程中不要随意技术打闹,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做到文明乘车。8、凡因乘坐不合格车辆造成学生伤亡的,后果由学生自负,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9、家长应该经常性地询问孩
9、子上下学的安全情况等,并及时解决困难。三、学校校长、学生家长双方对以上责任无异议后,签字后生效。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公章)校长签字:学生家长签字:学生本人签字:20_年9月2日学生乘车安全责任书4车辆接送学生的安全工作,是学校、社会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千家万户和社会的稳定,政府、学校和家庭都有义不容辞的责任。根据县人民政府、县教育局工作会上的有关安全工作的精神,为确保车辆接送学生安全,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特要求学生家长与学校签订本责任书。一、安全教育:(1)各班主任与学生家长要结合学校、学生个人实际,经常对学生进行有关交通安全方面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
10、力,要进行遵纪守法,遵守交通规则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方面的教育。(2)学生也要经常进行自我教育,提高防范意识和安全保护意识。二、安全要求1、安全教育警钟长鸣,家长要配合学校时时教育学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和交通安全规则,听从学校的安排;2、上下车做到不跑不抢,秩序井然,规范有序;3、行车路上教育学生自觉维护车内秩序,不吵不闹,不把头伸出窗外;4、各位家长或监护人接送孩子时要根据学校上下学时间准时去接送各自的孩子。上学送孩子时也要根据学校所规定的时间准时、准点把孩子送上车,切勿误时误点,以免错过接送时间。三、安全保障1、安全工作责任重大,要防患于未然。学校家长学生要共同努力,相互配合
11、,确保学生平安。2、要懂得自我救助和社会救助,如拨打“110”“120”等号码功能。3、家长与学校共同教育学生按时、按点上下车,共同完成车辆接送学生工作,保证学生平平安安回家,平平安安返校。4、家长和学生如果未能按照学校本责任书的要求履行职责,而出现意外,学校将不承担任何责任,产生后果家长自负。班主任(签章)家长(签名)学生(签名)学生乘车安全责任书5根据各级关于安全工作的一系列要求,为了学生上学、放学途中的安全,进一步加强管理,明确责任,特同您签订学生乘车安全责任书。1、学校要求非住宿生由家长负责每天按时接送学生上学和回家。2、学生必须乘坐手续齐全的有营运证的车辆。3、学生不得乘坐超员的车辆
12、。4、学生不得乘坐“三无”车辆(无驾驶证、无营运证、无行驶证)。5、学生必须按时到校,按时回家。6、学生乘车上学、放学是家长和学生本人自愿的行为,应确保自身的安全。如违犯上述规定,学生在上学和放学途中因乘车等出现的任何安全事故,由家长和学生本人自行负责。班主任:学生家长:学生乘车安全责任书6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保障学生上学、放学途中的人身安全,根据上级各有关部门的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签订本责任书。一、学生家长(监护人)必须做到以下两点:(1)确保子女上学、放学乘坐的交通工具不是非法营运车辆和超载车辆,例如:无牌证的学生接送车、残疾人代步车、拼改装车、社会黑车等未经交通
13、营运部门核准营运资格的车辆,所乘坐交通工具必须是检验合格,取得运营资质的车辆。(2)确保未满十二周岁的学生不骑自行车上下学。二、学生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对孩子的人身安全和管教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为使孩子从小就养成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良好习惯,保障自身安全,提高安全整体素质,确保孩子安全健康成长,家长有责任、有义务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培养子女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并加强对子女的法制观念教育特别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孩子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公共场所秩序和社会公德。三、家长接送子女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四、家长在学校门口接送学生时,务必严格遵守学校的管理规定,不把自
14、己驾驶的车辆停在学校门口或进入校园内,接送车辆按规定停在指定区域,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发交通事故。五、家长早上送孩子到站点必须等孩子安全上车后方可离开,若家长提前离开,孩子在站点候车期间出现安全事故,后果家长自负;晚上放学,家长必须提前到达站点接到孩子,若因家长不按时到站点或不到站点接孩子,孩子下车后因无家长监管,在站点或路上出现安全事故,后果家长自负。六、学生家长自行接送子女上学、放学路途中出现的意外事故学校不负任何责任。七、本责任书作为学校方与学生家长签订的安全责任状,一式两份,学校、学生家长(监护人)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学校:(公章)家长:(签字)年月日学生乘车安全责任书7为
15、确保学生乘车安全,增强车主(司机)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河北省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学校和车主(司机)签订安全责任书:一、车主需要保证车辆的各种证照、手续齐全有效;机动车年检合格,有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和乘车人保险;接送学生车辆按规定粘贴好专用标志。二、司机必须有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具有三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未发生严重的责任交通事故,近3年任一周期内没有累计满12分,身心健康,言行文明,无犯罪或严重违法记录;能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责任心强。三、司机在接送学生前,必须对驾驶车辆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若发现问题,坚决不上路行驶,时刻保持车况良好。四、司机驾驶车辆接送学生时坚决做到不超员、不超速,学生上下时一律停靠在安全处。五、司机不疲劳驾驶,不接打电话,不吸烟等。六、严禁司机酒后驾车接送学生,学校若发现酒后驾车,有权停止其驾车接送学生。七、司机清点好每趟车的学生数,维护好学生从上车到下车的乘车秩序和人身安全。八、司机雨雪天气和大雾等恶劣天气要特别注意行驶安全,如不适合行驶,停止接送。九、车主、司机要认真听取家长和学校的建议,及时改进接送工作的不足,确保接送学生的安全。十、车主、司机要积极配合学校做好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工作,按要求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