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级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全文及附表.docx
《四川省级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全文及附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四川省级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全文及附表.docx(11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省级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省级预算单位(指省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统称采购人)政府采购管理,规范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等法律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采购人采购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按照本办法规定申请变更政府采购方式。本办法所称达
2、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是指在一个财政年度内,一个预算项目下的同一品目或者类别的货物、服务采购预算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本办法所称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是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询价以及财政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第三条采购人申请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应当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按规定提交财政厅审批。第四条采购人需要申请变更政府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通过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一体化平台)提交申请,并加盖电子印章。申请内容包括:采购人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项目概况等项目基本情况说明,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拟申请采用的采购方式和适用理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3、。拟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申请内容还应包括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和地址,公示无异议或者收到异议补充论证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情况说明。第五条实施公开招标的项目符合下列情形的,采购人可按规定申请变更采购方式:(一)公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以及公开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申请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二)公开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一家,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第六条符合第五条情形申请变更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应当在提交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申请时说明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
4、公告的情况,并提供以下材料:(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对招标文件和招标过程没有供应商质疑的说明材料(附件1);(二)评标委员会或者3名以上评审专家出具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附件2);(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的证明材料。第七条拟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采购人提交申请前,应进行论证和公示:(一)论证。采购人应当组织不少于3名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有特殊要求等原因具有唯一性进行论证。专业人员的论证意见要完整、清晰和明确,并在论证意见(附件3)上签字,对论证意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专业人员不能与论证项目有直接利害关系,不能是本
5、单位或者潜在供应商及其关联单位的工作人员。(二)公示。采购人应当将相关材料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示(附件4),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1 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2 .拟采购的货物、服务的说明;3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4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5 .专业人员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6 .公示期限;7 .采购人和财政厅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8 .符合本办法第五条情形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内容还应包括招标文件无歧视性条款、招标文件和招标过程未受质疑的相关材料。公示期间收到异议的,采购人应当在公示期满后对异议内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四川 省级 预算 单位 变更 政府 采购 方式 管理办法 全文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