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目 录第一章 发展环境与形势 1一、全球能源体系深刻变革 1二、我国步入构建现代能源体系的新阶段 3第二章 指导方针和主要目标 5三、指导思想5四、基本原则6五、发展目标7第.
-
临高县临城镇金龙村村庄规划(2021-2035)(草案) 简介金龙村村庄规划规划通过充分的调研,总结分析金龙村村存在的现状问题与面临的发展困境,对接临高县“一张蓝图”布局建设用地,通过对建设指标及开发.
-
临高县临城镇德老村村庄规划(2021-2035)(草案) 简介德老村村庄规划规划通过充分的调研,总结分析德老村存在的现状问题与面临的发展困境,对接临高县“一张蓝图”布局建设用地,通过对建设指标及开发边.
-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目 录前 言第一章 奋力开启合作区建设新征程第一节 发展环境第二节 总体要求第三节 发展目标第二章 塑造琴澳一体化总体发展新格局第一节 优化总体发展格局第二节 构建生态安.
-
冀北电网2025年电力中长期交易工作方案一、交易电量规模根据预测,冀北电网2025年电力中长期直接交易电量规模暂定为830亿千瓦时,根据直接交易用户实际交易需求适时调整。为服务双碳目标落地,在交易时序.
-
临高县和舍镇罗爷村村庄规划(2021-2035)(草案)简介一 、 项目位置罗爷村位于临高县和舍镇西部,距离临高县城40公里、儋州市20公里。罗 爷村东与铺仔村相邻;南与布佛村、茶胡村相邻;西与加来镇.
-
临高县和舍镇布佛村村庄规划(2021-2035)(草案)简介一、 项目位置布佛村位于临高县和舍镇中部,东南方向与新风村相邻、西南方向与抱堂村相邻、西与茶胡村相邻;西北方向与罗爷村相邻,东北方向与铺仔村.
-
临高县临城镇楼台村村庄规划(2021-2035)(草案) 简介楼台村村庄规划通过充分的调研,总结分析楼台村存在的现状问题与面临的发展困境,对接临高县“一张蓝图”布局建设用地,通过对建设指标及开发边界线.
-
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 年)氢能是一种来源丰富、绿色低碳、应用广泛的二次能源 ,正逐 步成为全球能源转型发展的重要载体之一。为助力实现碳达峰、碳 中和目标 ,深入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
-
临高县临城镇文书村村庄规划(2021-2035)(草案) 简介文书村村庄规划规划通过充分的调研,总结分析文书村村存在的现状问题与面临的发展困境,对接临高县“一张蓝图”布局建设用地,通过对建设指标及开发.
-
附件 河北省司法鉴定项目和收费标准 一、法医类(一)法医病理鉴定项目(26项)序号项目单位标准(元)释义及备注1早期尸表检验 具500对死亡24小时以内的尸体进行法医学尸体外表检验2晚期尸表检验 具1.
-
附件1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监管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为贯彻落实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运.
-
附件1开发区分布式新能源试点申报要求一、申报试点条件各市统筹优选第一批1-2个开发区申报试点,于7月31日前将试点建设方案(如试点含分散式风电规模,需报送项目清单、kml坐标、承诺函及市级自然资源、林.
-
临高县和舍镇抱堂村村庄规划 ( 2021-2035 )(草案) 简介抱堂村村庄规划规划通过充分的调研,总结分析村庄存在的现状 问题与面临的发展困境,对接临高县“一张蓝图”布局建设用地,通 过对建设指标.
-
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规范公共数据资源授 权运营,促进一体化数据市场培育 ,释放数据要素价值 ,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
-
临高县和舍镇布大村村庄规划(2020-2035)(草案)简介一、 项目位置布大村位于临高县和舍镇东部,东临澄迈县相邻、南接新风村、西临跃进水 库、北靠罗忱村。布大村距离临高县城40公里、儋州市20公里.
-
附件河北省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一、承压类(一)符号和系数说明A 锅炉、压力容器产品监督检验特种设备总造价 元(含增值税)。对锅炉应扣除烟囱与电气部分,锅炉制造监检还应扣除送引风机。W额定功率 千瓦(K.
-
推动东北地区冰雪经济高质量发展 助力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全面振兴和冰雪经济发展 的重要指示精神 ,切实践行“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冰天雪地也 是金山银山”理念,.
-
附件河北省重点区域用煤投资项目煤炭消费替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强化大气污染防治,落实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规范重点区域用煤投资项目煤炭消费替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
-
国家公路网规划2022 年 7 月 3 目 录一、规划基础 6(一)发展基础 6(二)形势要求 7二、总体要求 8(一)指导思想 8(二)基本原则 8